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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水利局关于集中开展新一轮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6-3 11:40:03    点击:3230次    [关闭本页]

濮水安监〔2015〕13号

濮阳市水利局

关于集中开展新一轮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

通    知

各县(区)水利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鲁山县“5·25”特大火灾事故教训,按照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要求和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和省水利厅和市安委会有关要求,现结合我市水利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安全大检查方案,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一、安全大检查的目标和任务

    按照省水利厅和市政府安委会的统一安排部署,自即日起至9月底,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新一轮安全生产大检查。各单位要把安全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和实施步骤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对以往大检查中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采取断然措施,做到彻查彻改、除患务尽;对新一轮大检查,要查漏洞、补短板,狠抓整改,消除盲区,不留死角,避免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安全大检查内容和重点

    (一)各单位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有关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以及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政府安委办《关于深刻汲取鲁山县“5·25”特大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濮安委办明电〔2015〕10号)文件贯彻落实情况。

    (二)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推进依法治安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建立健全“五级五覆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情况等。

    (三)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落实五到位”情况。

(四)水利领域专项整治和“五打五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各单位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水利工程建设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工作,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工程、重点单位和薄弱环节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特别是要以“5.25”火灾事故为教训,加强对办公楼、家属院、老干部活动室、仓库、工地和工地宿舍等火灾事故易发高发地点的消防隐患的排查,严禁搭建彩钢板房作为人员活动聚集场所,已经搭建作为其他用途使用的,一定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对于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要立即拆除。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自查整改,强化安全监管。针对汛期的来临,要突出抓好在建工程、水库、水闸、堤防、勘测设计、防汛仓库等的隐患排查,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加大事故多发领域安全生产整治力度,增强针对性、实效性和事故防范能力,全面强化安全生产基础,确保安全无事故。严厉查处无资质施工、层层转包、违法分包行为。一是水库工程运行:工程总体形象面貌是否完整、完好,是否存在渗漏等现象,水库运行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检查水库蓄水情况,包括是否蓄满,有无超蓄,是否分阶段蓄水,以及水库蓄水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蓄水组织实施是否规范等;检查水库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水库管理和看护人员是否按要求配备,监测巡查制度是否落实,是否编制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各类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是否落实等。二是水利工程施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改造、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节水灌溉、抗旱水源工程建设、病险水闸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水土保持治理等,是否制定工程安全生产措施方案,并按有关规定完成备案手续;是否落实现场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对工程现场采取何种手段监督,监督效果如何;对于危险性较大分项分部工程,如高边坡、地下洞室、基坑、起重设备、施工机械、模板、脚手架、临时设施等是否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方案是否得到落实;是否存在为赶工期、赶进度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冒险蛮干,施工区、生活区是否使用非阻燃材料搭建活动板房等;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三类人员”是否执证上岗,施工人员特别是农民工是否做到先培训后上岗等。三是勘测设计:野外作业前是否对勘测作业人员和外聘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作业人员是否熟知相应工作环境条件下的安全保护规定,是否按作业实际情况配发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用具、生活物资、应急物品及通讯联络工具;作业人员作业期间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是否制定危险紧急情况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等。四是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办公楼和家属区):对办公楼、家属区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面排查,查看是否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各种不安全因素和管理漏洞;是否做好节日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是否做好雪天、雾天、冰雪道路行车安全管理和防止超速超载、疲劳酒后驾驶;是否落实值班工作各项制度和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值(带)班制度和岗位责任制,是否安排好节日期间生产和节后复产前安全检查,出现突发情况是否及时处置并按规定上报等。

    (五)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制定的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开展事故查处情况,重点检查责任追究是否严格依法,各类防范措施是否落到实处,相关安全标准、制度是否进行完善。

    三、安全大检查的责任分工

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必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大检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严格细致,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都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群众监督。

    各科室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负责分管业务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1、防汛办负责组织全市汛期水利工程、设施以及应急度汛方案的安全检查。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全市防汛工作。

    2、农水科负责组织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等工程的安全检查。

    3、建管科负责组织全市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的安全检查。

    4、规划计划科负责组织全市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工程的安全检查。

    5、农村饮水安全办公室负责组织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安全检查。

    6、财务科负责负责组织全市财政统筹农田水利建设、综合水价改革试点工程和防汛仓库的安全检查。

    7、后勤中心负责办公楼、家属院和车辆运行的安全检查。

    8、老干科负责老干部活动室的安全检查。

    9、各项目法人负责各施工工地和工地宿舍的安全检查。

    10、各单位负责各单位办公地点和家属区的安全检查。

    11、各县(区)水利局负责本辖区范围内水利行业安全检查。

    各单位要抽调专门技术人员组成专项检查组进行安全大检查。对排查的安全隐患要全部登记造册、建立台账,明确时限、到期清零。

    四、安全大检查的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集中开展新一轮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做好大检查工作的责任感。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大检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力亲为,靠前指挥,加强领导,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推进、取得实效。

    (二)制定方案,周密部署。各单位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明确领导机构、牵头或责任单位、工作职责、工作措施、时间进度安排等,确保大检查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成效明显。

    (三)加强宣传,广泛发动。各单位要采取各种方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定期将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工作不力的单位和责任人要坚决予以曝光。

    (四)创新方法,务求实效。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在全面督查检查的基础上,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进行,对重大隐患,要继续严格执行挂牌督办制度。同时要坚持普遍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查资料与查现场相结合、常规检查与技术检查相结合、安全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确保大检查活动深入具体,隐患排查全覆盖,整改消除无漏洞。

    (五)落实责任,强化追究。各单位要以更加“严细实”的作风,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层层落实安全大检查责任制。对隐患排查不认真、督导检查走形式、隐患整改不彻底的,要依法查处,严肃追究责任。

    (六)标本兼治,完善机制。各单位要把大检查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要将安全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细化到每个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着力提升水利安全保障水平。

   (七)加强调度,畅通信息。按照市安委会的要求,请各单位及时报送相关统计报表,大检查期间,实行半月报告制度,每月15日和30日报安全大检查进展情况和相关统计报表,每月底前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小结,9月28日前报大检查总结(邮箱pyssljajk@163.com)。

附件:1.濮阳市有关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情况登记表

     2.濮阳市有关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汇总表

     3、河南省水利厅关于集中开展新一轮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通    知(豫水明电[2015]38号)(请到河南省水利厅网站下载)

   附件1:有关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情况登记表.zip

   附件2.zip

                                 2015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