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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水利局关于印发《全市水利行业“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7-13 15:27:55    点击:4001次    [关闭本页]

濮阳市水利局

关于印发《全市水利行业“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水利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市委“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部署和《关于在全市“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开展“三查三保”活动工作方案》(濮办〔2015〕22号)、《濮阳市“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实施方案》(濮安委〔2015〕13号)的要求,结合我市水利工作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全市水利行业“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实施方案》,请各单位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三查三保”活动取得实效。

                             2015年7月9日


全市水利行业“查尽责、除隐患、

保安全”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部署,按照《关于在全市“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开展“三查三保”活动工作方案》(濮办〔2015〕22号)和《濮阳市“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实施方案》(濮安委〔2015〕13号)的要求,全市水利行业开展“查履职尽责、执法监督情况,着力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简称“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三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对鲁山特大火灾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和批示精神,学习贯彻省委书记郭庚茂同志、市委书记何雄同志在全省、全市“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党课暨动员部署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关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三查三保”活动部署,深刻汲取鲁山特大火灾事故教训,认真查摆安全生产工作中“不严不实”问题,推动各单位牢固树立安全工作红线意识和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自身岗位责任,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全面排查事故隐患,严格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市水利安全生产形势向好。

二、组织机构

    为了确保全市水利行业“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顺利开展,我局成立“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具体协调全市水利行业“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

组  长:梁臣朝(市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相朝(市水利局副局长)

        王  华(市水利局纪检组长)

        邵永胜(市水利局总工程师)

成  员: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计划科、农水科、建管科、水政科、水产科、安监科、水保科、饮水办、老干科、监察室、机关党委、防汛办、后勤中心、引黄处、南水北调、河道处、濮水河、设计院、渔政处、水产站、鱼种场、节水办、水政支队、张庄站的主要负责人。

三、主要任务

    根据市委“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三查三保”活动和市安委会“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的工作部署,全市水利行业“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的主要任务是“四查”和“四除四保”。“四查”即:

    一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情况;“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底线思维,“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和“知厉害”的责任意识,“临事而惧、半夜惊醒”的忧患意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担当意识,“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的安全发展理念等理念意识的确立情况。

    二查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三查三保”活动,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不严不实”和“十不十欠”等问题。

    三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属地监管责任、部门监管监察责任,各级各单位“打非治违”责任等落实情况。

    四查各级水利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履职尽责、依法行政、执法监督、管理服务情况。

    “四除四保”即是排查消除水利系统内重点领域的安全隐患,保证安全。

    (一)排查消除防洪度汛安全隐患,保安全。全面开展汛期隐患排查和隐患点除险加固,严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重点排查防汛责任制落实、度汛方案和应急预案的制定、堤防安全、汛期灾害防治、防汛物资储备、防汛通信、防汛供电、防汛道路、防汛队伍、防汛工程安全状况及度汛措施、汛期值班等,确保安全度汛。

    (二)排查消除水利工程建设现场安全隐患,保证安全。重点排查无证施工、违法分包转包、包而不管、以包代管等安全管理隐患;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排查,其中重点对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围堰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起重吊装工程、爆破工程等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检查,是否经过审批或论证,是否按照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等,临时彩钢板房及外墙保温材料防火,工地运输车辆酒后驾驶、无证无照等违法行为,对现场作业要严查“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落实度汛措施,排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保证安全生产。

    (三)排查消除人员密集场所消防隐患,保证安全。以防范火灾、爆炸和防止踩踏为重点。主要检查办公场所、家属区、活动中心、职工食堂、宿舍区、仓库等场所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警示牌与安全疏散通道设置以及消防器材配备等。

    (四)排查消除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保证安全。严格执行岗前教育、三级教育等制度,切实做到安全培训教育全覆盖。重点对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排查,确保水利职工全部接受安全培训教育。进一步提高水利职工安全意识,确保安全。

    要坚持问题导向,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作为“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出发点和落脚点,根据责任分工,深入开展“四查”,落实各单位安全责任,切实解决安全意识不强、安全理念不牢、安全责任不落实、工作作风不扎实、推诿塞责等突出问题,以强烈的尽责意识、扎实的工作作风、有效的监管措施、严格的执法监督、完善的管理服务,推动、督促、指导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达到水利“四除”要求,实现“四保”目标。各单位要坚持“查”“除”结合,不等不靠,主动作为,即“查”即改,即改即“除”,实现“四保”。确保“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成效明显。

    同时将全市水利行业集中开展的新一轮安全大检查活动延长至年底,与“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同步进行。要以“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为动力,以“四除四保”为重点,全面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要深刻汲取鲁山特大火灾事故教训,高度重视新业态、新模式、新形势下的安全工作,把新业态、新模式、新形势下的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纳入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全覆盖、无遗漏、无死角,推动新一轮安全大检查活动取得更大效果,实现“全除全保”。

四、职责分工

    这次“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按照“三管三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实行“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好工作任务。局“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领导小组对这次活动负总责;“四查”的贯彻落实情况有局活动领导小组会同监察室负责;水库工程运行、抗旱水源工程建设、山洪灾害防治、河道采砂、防汛工作由市防办负责;病险水闸除险加固项目由计划科负责;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由建管科负责;农田水利建设、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配套改造、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节水灌溉施工由农水科负责;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由饮水办负责;财政统筹农田水利建设、综合水价改革试点项目由财务科负责;人员密集场所和危险部位按照职责分工由相关科室(单位)分别负责。各县(区)水利局负责本辖区内水利工程。

五、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先期排查阶段(7月上旬)。7月10前,各单位要全面召开“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动员部署会,对相关工作进行具体安排。要结合前一阶段全市新一轮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中排查出的安全隐患以及近年来本地本行业领域发生的事故教训,通过就实求是、反求诸己,深入反思在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而增强开展“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全面自查、建立台账阶段(7月—9月)。各单位要对照“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全面系统、深入细致地开展自查。要立足安全工作职责和分工,对履职尽责、依法行政、管理服务、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和矛盾,认真梳理汇总,列出问题清单,明确责任分工,制定时间表、任务书,建立近期、中期、远期整改台账,特别是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坚持“重患必停”原则,限期整改到位,确保排查问题不缺不漏,整改任务清晰明确。

    (三)深化整改、建章立制阶段(10月—12月)。各单位要将自查、督查、巡查等排查梳理出的问题和隐患清单,逐条细化整改措施、整改方式、目标要求、完成时限,逐条明确整改责任,集中时间、力量,推进整改,形成既管当前又管长远的制度保障体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问题的发生。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要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充分认识开展“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靠前指挥,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切实落实“一岗双责”,全面落实水利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确保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二)制定方案,周密部署。各单位要根据要求制定本单位的“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工作方案,明确领导、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时间进度等,要将“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同近期开展的持续深化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水利工程建设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新一轮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汛期安全防范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以“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为契机,推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深入开展、取得实效。

   (三)强化管理,落实责任。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属于哪一地区、哪一级、那一单位负责的,就要一管到底,做到层层负责、件件落实,对落实措施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既要追究属地责任,也要追究部门和领导责任。

   (四)强化督导,务求实效。各单位要加大检查督查力度。要坚持把督导检查作为“讲党性、守纪律、强素质、促跨越”作风建设的重要环节,贯彻始终,一抓到底。局“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领导小组将抽调有关业务骨干成立督查组,采取重点检查、随机抽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点岗位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要进行专项督查、专员跟踪、限期整改。对工作不落实,流于形式、走过场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对查实的反面典型,进行公开曝光,促进活动深入开展。

   (五)加强宣传,广泛发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渠道,设置安全专栏、开展知识讲座等各种方式,对“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及时组织典型宣传,宣传正面典型,介绍好的经验和做法,曝光和剖析反面典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营造良好的社会安全氛围。

   (六)认真总结,畅通信息。“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期间,各单位要及时总结分析检查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加强综合协调和信息汇总工作。于7月10日前将“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具体实施方案报市水利局。活动期间,实行半月报告制度,每月15日和30日上午10时前务必向市水利局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每月底前报告当月工作汇总情况,12月23日前报送整个活动工作总结。

联系人:孙大鹏  电话:4401678

邮箱:pyssljajk@163.com

附件:

“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相关案件、线索、问题清单
序号案件线索问题
项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项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项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