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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水利局关于开展夏季消防安全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9-22 17:14:51    点击:3186次    [关闭本页]

             濮水明电〔2015〕10号  

濮阳市水利局

关于开展夏季消防安全集中整治行动的

通     知

 

各县(区)水利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了深刻汲取鲁山县“5·25”特大火灾事故教训,按照省水利厅和市安委会的要求,现结合我市水利实际,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20日开展夏季消防安全集中整治行动,请各单位结合“安全生产月”和新一轮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请各单位结合实际全面排查安全隐患,确保水利安全形势稳定。

一、活动步骤:6月10日前为动员部署阶段,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层层动员部署,结合“安全生产月”,对专项行动大力宣传;6月11日至9月15日为综合整治阶段,各单位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落实整改措施;9月16日至9月25日为总结验收阶段,各单位对专项行动进行检查总结,建立提升火灾防范能力并加强消防安全责任的长效机制。

二、工作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工地、办公区、家属院等人口密集场所和危险部位。重点对上述场所进行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建立排查整治档案;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进行筛查,确定的重大火灾隐患要上报当地政府;全面排查彩钢板建筑,摸清用途掌握情况建立台账。

三、责任分工:专项行动与新一轮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结合,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各科室按照业务分工分别负责项目建设施工工地,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办公区、家属院,其他人员密集场所和危险部位按照职责分工由相关科室(单位)分别负责,各县(区)水利局和各二级单位负责本辖区内的消防安全检查水利工程。

四、工作要求:各单位要根据分工,采取“四不两直”的工作方式进行暗访,对工作安排部署不负责尽责,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要严肃处理;各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消防宣传,普及消防常识和逃生自救技能。组织开展消防培训和灭火应急疏散演练;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方案,于6月9日前报市水利局,每月22日报送工作开展情况,9月14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人:孙大鹏         联系电话:4401678
       电子邮箱:pyssljajk@163.com

附件: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全省水利行业夏季消防安全集中整治专项活动的通知豫水明电[2015]40号)(请到河南省水利厅网站下载)

 

                                    2015年6月7日

濮水明电〔2015〕10号 .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