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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水利局关于印发《全市水利行业“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2 09:53:46    点击:3370次    [关闭本页]

濮水安监〔2015〕24号

 

 

濮阳市水利局

关于印发《全市水利行业“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水利局,局有关科室、局属各单位:

按照省水利厅和市安委会的安排和部署,为进一步推进全市水利行业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深入开展,扎实做好年末岁初和冬季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经研究决定,从2015年11月28日至12月31日在全市水利行业集中开展“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攻坚战。现制定《全市水利行业“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攻坚战实施方案》,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5年11月30日


全市水利行业“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

活动攻坚战实施方案

 

按照省水利厅和市安委会的安排和部署,为进一步推进全市水利行业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深入开展,扎实做好年末岁初和冬季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经研究决定,从2015年11月28日至12月31日在全市水利行业集中开展“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攻坚战。现制定《全市水利行业“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攻坚战实施方案》。

 一、   攻坚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攻坚战,巩固提升活动成果,全面排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杜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攻坚内容及重点
   结合冬季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特点,一是加强对在建工程安全检查和监管。以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工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村饮水安全等工程为重点,全面排查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各种危险因素安生隐患和管理漏洞,切实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要结合冬季施工特点,加强在建水利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对施工围堰、高边坡、起重机、模板、脚手架、施工围挡、临时设施等关键部位及设施进行全面的隐患排查,坚决防止因赶工期抢进度而超负荷、超强度施工生产,严防三违发生;要按照冬期施工应遵守的安全法规和规程,督促施工企业进行冬季施工安全教育,做好安全技术交底,配备好安全防护用品;加强现场氧气瓶、乙炔瓶的管理,脚手架、爬架及人行道上进行防滑处理,霜、雪天后要及时清扫;施工现场严禁使用裸线,电线铺设要防砸、防碾压,防止电线冻在冻雪中,大风雪后,应对供电线路检查,防止触电事故;做好冬期要做好防滑、防冻、防火、防煤气中毒工作。二是要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运行安全管理,重点做好河道运行、闸门、启闭机、供水设备、安全设施等隐患排查,认真检查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三是对办公楼、家属区、工地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面排查,检查这些场所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警示牌与安全疏散通道设置以及消防器材配备等。是要根据冬季和节日安全生产特点,切实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制定和完善水利工程施工和各类水利设施预防强降雪、冰冻等灾害天气的应急预案和防护措施。遇有暴雪、大风、大雾和强降温天气,要严禁各种室外、露天施工作业。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抓紧整改,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并做到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和应急预案五落实

强化督查检查

各单位要切实履行部门监管责任,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应查尽查、全覆盖。领导干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深入基层开展督导检查,督促各单位切实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防范工作。

四、具体要求

一是各单位要以“严”和“实”的政治态度,高度重视本次攻坚战,将攻坚战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紧密结合,同懒政怠政为官不为专项治理紧密结合,强化安全生产履职尽责,认真制定方案。二是各单位要切实落实攻坚战活动责任制。对攻坚战不扎实不深入、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不到位、安全防范措施不得力不落实、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案事件的,实行责任倒查和责任追溯,依法依规从严追究责任。三是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准备足够的应急力量和应急物资装备。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告并启动应急响应及时应对,科学有效处置,把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

按照市安委会要求,攻坚战期间信息报送时间安排:11月30日至12月7日实行日报告制度,各单位每天下午4:30前报送当天攻坚战工作开展情况12月8日至12月17日实行一日两报告制度,各单位每天中午12点和下午5点30分前分两次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并由负责人签字确认12月18日至12月31日实行周报告制度,各单位每周五中午12点之前报告本周攻坚战开展情况。

联系电话:4401678邮箱:pyssljaj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