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适老化模式 | 无障碍阅读

您的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通知公告

濮阳市水利局关于加强“五一”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5-13 15:35:37    点击:3845次    [关闭本页]

濮水安监[2016]8号

濮阳市水利局

关于加强“五一”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的通知

 

各县(区)水利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五一”和汛期将至,为贯彻落实省水利厅和市安委会“五一”节日期间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五一”期间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行: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落实。为做好“五一”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省水利厅和市安委会高度重视,先后下发《河南省水利厅关于贯彻落实省安委办和水利部关于近期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的紧急通知》(豫水明电[2016]19号)和《关于转发豫安委办明电〔2016〕13号切实加强“五一”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濮安委办明电20167号),各单位要提高认识,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的相关部署,针对“五一”和汛期特点,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层层落实责任,做到职责明确、措施到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工作,分管负责同志要定期督促检查落实,要制定相关安全防范措施,做到未雨绸缪,防范于未然。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责任传递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人员。

二、突出重点,确保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按照近期省水利厅和市安委会关于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安排部署,明确汛期和“五一”期间水利安全生产重点防范领域,突出河道、水库、水闸、农村水电等安全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度汛方案和应急预案,值班值守人员24小时在岗在位,确保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三、结合实际,深入开展讯前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治。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积极开展汛前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对发现的一般隐患立即整改,重大隐患患及时上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事故隐患,各单位要登记建档,凡能够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暂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切实落实整改“五落实”(整改目标、整政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责任、整改资金)。各单位要按照水利部要求于2016年6月25日前通过水利安全生产信息上报系统报送相应检查表,并及时汇总数据,并于2016年6月30日前将汛期水利安全生产检查统计汇总表通过水利安全生产信息上报系统进行上报,同时将汛期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总结以电子邮件报送水利局安全监督科(电话:6668202,邮箱:pyssljajk@163.com)。

四、强化应急管理,及时处置突发事件。各单位要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发现险情及时处理。要及时掌握情况,切实做到早预警、早准备、早防范。各单位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对突发的生产安全事故,要确保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领导干部赶赴现场,第一时问进行妥善处置和及时救援。做到反应快速,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社会稳定。

 

附件:1、《河南省水利厅关于贯彻落实省安委办和水利部关于近期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的紧急通知》(豫水明电[2016]19号,请到河南省水利厅网站-水利动态-公告栏处下载

2、《关于转发豫安委办明电〔2016〕13号切实加强“五一”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濮安委办明电20167号,请到濮阳市安监局网站-通知公告 - 市安委会(办)处下载

 

                                   濮阳市水利局

                                  201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