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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水利局关于开展汛期和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5-19 17:34:40    点击:4103次    [关闭本页]

濮水安监[2016]11号

濮阳市水利局
关于开展汛期和高温季节

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各县(区)水利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省气象部门预测,受超强厄尔尼诺事件影响,今年6至8月全省降水量,豫南、豫西偏多2-4成,且自2007年以来多年未出现大的洪水,淮河流域和汉水流域汛期出现洪涝灾害的风险较高,防汛形势严峻。我市地处中原,历年汛期较长,今年汛期提前,出现雷电、强降雨、高温等灾害性天气和极端天气事件的概率较大,安全生产任务加重,形势严峻性进一步凸显。根据省政府和市安委会安排,结合近期国家、省关于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决定自即日起至9月上旬组织开展全市水利行业汛期和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原则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省、市主要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深刻汲取国内重特大事故教训,通过深入开展针对汛期和高温季节特点,全面排查、检查、整改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堵塞安全管理漏洞,做细做实有针对性的防范工作,降低大风、强降雨、高温等对安全生产带来的影响,防止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避免灾害天气引发安全生产事故,为推动濮阳市水利行业新一轮赶超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检查范围
  这次大检查覆盖全市水利行业的各个生产经营单位,突出抓好在建工程、水库、水闸、堤防、勘测设计、防汛仓库等的隐患排查,以及长期未能得到根治的重大隐患、薄弱环节和顽症痼疾。
    三、检查内容
    (一)领导和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各单位汛期和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工作是否有部署、有督促、有落实;各级领导干部是否按照“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把汛期和高温季节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责任落实到具体环节、岗位和责任人。
    (二)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落实五到位”情况。各生产经营单位是否落实汛期和高温季节事故防范措施;是否按照“五落实五到位”要求,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是否落到实处;是否从严从实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并制定隐患治理方案措施及实施。
    (三)高温及汛期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各单位针对性应急预案是否完善,应急队伍是否建立健全,应急装备和物资是否齐全充裕,应急演练是否到位,应急值守、指挥、联络是否到位、畅通。
  (四)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情况。各单位要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全面排查治理起重机、物料提升机、升降机、脚手架等施工设施设备安全隐患,落实防汛、防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倒塌、坍塌等措施情况;加强施工现场管理,遇雷雨、大风等极端天气时,是否按规定停止相关作业,仓储和职工住宿的活动板房消防安全及用电管理情况;查处无资质施工、层层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各单位加强对办公楼、家属院、老干部活动室、仓库、工地和工地宿舍等火灾事故易发高发地点的消防隐患的排查,严禁搭建彩钢板房作为人员活动聚集场所,已经搭建作为其他用途使用的,一定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对于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要立即拆除。
    (五)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制定的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开展事故查处情况,重点检查责任追究是否严格依法,各类防范措施是否落到实处,相关安全标准、制度是否进行完善。
  四、责任分工
    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必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大检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严格细致,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都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群众监督。
    各科室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负责分管业务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1、防汛办负责组织全市汛期水利工程、设施以及应急度汛方案的安全检查。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全市防汛工作。
    2、农水科负责组织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等工程的安全检查。
    3、建管科负责组织全市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的安全检查。
    4、规划计划科负责组织全市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工程的安全检查。
    5、农村饮水安全办公室负责组织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安全检查。
    6、财务科负责负责组织全市财政统筹农田水利建设、综合水价改革试点工程和防汛仓库的安全检查。
    7、后勤中心负责办公楼、家属院和车辆运行的安全检查。
    8、老干科负责老干部活动室的安全检查。
    9、各项目法人负责各施工工地和工地宿舍的安全检查。
    10、各单位负责各单位办公地点和家属区的安全检查。
    11、各县(区)水利局负责本辖区范围内水利行业安全检查。
    各单位要抽调专门技术人员组成专项检查组进行安全大检查。对排查的安全隐患要全部登记造册、建立台账,明确时限、到期清零。
   五、有关要求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这次大检查是确保汛期和高温季节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2016年汛期和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把这次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按照“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要求,对汛期和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大检查早部署、早启动,细化目标,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做到层层发动、层层部署、层层落实,切实将汛期和高温阶级各项防范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各单位既要全面部署、全面检查,又要突出重点。要坚持边查边改、以查促改。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实行24小时严密监控。要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突击检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基层和一线,真正查清安全生产真实状况,真正找准制约安全生产的问题和症结,真正排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大检查取得实效。
  (三)从严监管,狠抓源头。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检查工作责任制,做到谁检查、谁负责,谁整改、谁负责,谁出问题、谁负责。要依法从严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要强化源头监管,严格执行安全预评价、安全设施“三同时”等政策法规要求,防止出现“带病施工”、违法违规建设等问题发生。
    (四)加强督导,严格问责。各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大督促检查工作力度,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做到有职必担当、问责必从严。对因责任不到位、措施不落实、工作不得力、排查不彻底,导致隐患酿成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五)、加强调度,畅通信息。为确保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大检查期间,各单位要及时总结分析检查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加强综合协调和信息汇总工作,真实反映活动开展情况,并按时间节点报送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统计报表(详见附件)。检查期间,实行月报告制度,请各单位每月27日向水利局安监科报告工作小结和相关统计报表(统计报表以传真(加盖公章)和电子邮件形式报送);大检查结束后,于9月4日前将大检查总结报送水利局安监科(电话:6668202 邮箱:pyssljajk@163.com)。

附件:1.2016年汛期和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大检查汇总表(请到濮阳市水利局网站下载)附件1、汛期和高温季节安全专项检查汇总表.zip
2.2016年汛期和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大检查一般隐患情况登记表(请到濮阳市水利局网站下载)附件2、一般隐患统计表.zip
3.2016年汛期和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大检查重大隐患情况登记表(请到濮阳市水利局网站下载)附件3重大隐患统计表.zip
                                  濮阳市水利局
                                 2016年5 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