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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水利局关于开展火灾警示宣传教育月活动与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6-21 09:19:14    点击:3925次    [关闭本页]

濮水安监〔2016〕15号
濮阳市水利局
关于开展火灾警示宣传教育月活动与
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水利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了深刻汲取火灾事故教训,按照省水利厅和市安委会的要求,现结合我市水利工作实际,决定从即日开展火灾警示宣传教育月活动与夏季消防检查工作,请各单位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一、开展火灾警示宣传教育月活动(即日起至6月底)
    1、组织观看“5.25”、“6.25”火灾警示片,以案说法,宣传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2、在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媒体,推送火灾警示宣传专题。
    3、举办全员消防培训和演练,学习消防法律法规、防火灭火和应急逃生等常识,提升开展消防工作,防范火灾的能力。
    二、全面开展夏季消防检查
    各单位要结合夏季火灾的规律和特点,自即日起至9月20日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重点检查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工地、办公区、家属院、防汛仓库、老干部活动室等人口密集场所和危险部位。
    三、责任分工
    1、办公室负责火灾警示宣传教育月活动
    2、各科室按照业务分工分别负责各自项目建设施工工地
    3、后勤中心负责办公区、家属院
    4、财务科负责防汛仓库
    5、老干科负责老干部活动室
    6、其他人员密集场所和危险部位按照职责分工由相关科室(单位)分别负责
    7、各县(区)水利局和各二级单位负责本辖区内的消防安全检查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加强领导,积极开展火灾警示宣传教育月活动,认真排查火灾隐患,切实做好夏季消防检查,按照检查情况如实填写安全生产检查台账(附件2)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水利局安全监督科,没有检查出隐患的也要说明检查了哪里,什么时间查的,谁查的。查出的隐患要及时填报到水利安全信息系统上,重大火灾隐患上报市政府。
    请各单位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方案,于6月22日前报市水利局,每月22日报送工作开展情况,9月14日前报送工作总结。(联系电话:6668202 电子邮箱:pyssljajk@163.com)

     附件:1、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火灾警示宣传教育月活动和夏季消防检查活动的通知(濮政办〔2016〕46号)(请到濮阳市水利局网站下载)
     2、安全生产管理台账

关于印发火灾警示宣传教育月活动和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濮政办[2016]46号).zip

附件2 濮阳市水利局安全生产管理台账.zip

 

濮阳市水利局

2016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