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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水利局关于深入开展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15 08:14:28    点击:4514次    [关闭本页]

濮水安监〔2016〕40号


濮阳市水利局
关于深入开展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
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水利局,局属各单位:
    现将《河南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深入开展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豫水明电〔2016〕56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各单位一是要提高认识,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对岁末年初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时刻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切实强化岁末年初水利安全生产工作。二是要高度重视,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性,高度重视冬季安全生产事故易发多发的特点,坚决禁止水利建设工程因盲目抢工期、赶进度带来的各种风险隐患。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严格落实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和水利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三是要全面开展隐患排查,严格落实隐患整改。各单位要针对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全面落实近期各级关于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巡查工作要求,重点对水利在建工程施工现场、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进行全面排查。主要对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现场安全管理、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关键设施装置安全运行维护和落实冬季安全防范措施等情况进行检查。针对在建水利工程,要督促各参建单位进一步加强对坍塌、高空坠落、中毒和窒息、滑坡、淹溺、触电等事故的防范,强化危险品、场地交通和项目办公及生活区的安全管理。对检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进行整改,并建立隐患台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在建工程,应立即进行整改,经整改验收后方可恢复施工。对整改不到位或发生事故的,要依法依规严格查处追究责任。四是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切实加强应急值守。各单位要加强日常巡查检查,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制度以及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健全应急组织机构和队伍,明确相关人员职责,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结合实际适时开展应急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能够做到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处置果断,并能按照规定及时上报。五是要加强宣传培训,进一步强化水利安全生产依法治理。各单位要积极推进水利安全生产监督执法体系建设,健全完善相关制度,落实执法保障措施,加强安全生产依法监管力度,同时发挥有限资源,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消防安全知识,进一步提高全省水利职工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水利安全形式持续向好。
各单位要按照要求,立即组织开展本辖区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大检查工作结束后及时对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信息进行总结.并于11月20日将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初步情况书面报送市水利局安监科(邮箱pyssljajk@163.com)。

    附件:河南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深入开展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豫水明电〔2016〕56号)请到濮阳市水利局网站下载

 


                       2016年11月15日

关于深入开展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
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水明发[2016]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部直属有关单位:
  近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6〕13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要求在全国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持全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水利实际,提出具体要求如下:
  一、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的红线意识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系统建设,统筹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不断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水平,更好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水利部高度重视,召开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体会议,认真学习传达中央领导同志指示批示和国务院安委办《通知》精神,对岁末年初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安排,严防事故发生。各地区各单位要时刻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克服麻痹思想,杜绝侥幸心理,切实强化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止由于认不清、想不到、管不到导致风险、隐患蜕变成生产安全事故。
  二、高度重视岁末年初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地区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岁末年初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性,高度重视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对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造成的影响,坚决防止一些水利建设工程因盲目抢工期、赶进度带来的各种风险隐患。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总体要求,严格落实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职责和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根据各地具体情况,研判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切实强化各项安全生产防范措施。
  三、认真开展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根据《通知》要求,各地区各单位要结合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巡查和年度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以在建水利工程为重点,迅速组织开展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有关部门和单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管理、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关键设施装置安全运行维护和落实冬季安全防范措施等情况。督促各参建单位进一步加强对坍塌、高处坠落、中毒和窒息、滑坡、岩爆、淹溺、触电等事故的防范,强化施工场地交通安全以及雷管炸药和油库等危险品管理,加强项目办公及生活区的安全管理。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事故隐患要立查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存在的重大隐患,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挂牌督办。对因工作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严肃追责。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加强水库大坝、淤地坝、农村小水电、水文监测、水利科研与检验、水利工程勘测设计等安全管理,督促相关单位切实加强仓库、宾馆、职工医院、办公及文体活动场所、集体宿舍、职工食堂等重点部位和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保证消防设备设施完好,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防火灾、爆炸等事故发生。
  四、切实提高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各地区各单位要加强日常巡查检查,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健全应急组织机构和队伍,配齐应急救援装备、物资,结合实际有针对性的开展应急演练,确保一旦发现险情能及时、有效处置。要进一步加强水利安全生产宣教工作,特别要加强对一线施工人员防灾减灾安全应急知识的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开展风险防范、避险逃生、自救互救知识技能的培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自救能力。
  五、进一步强化水利安全生产依法治理
  按照依法治理的要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推进水利安全生产监督执法体系建设,研究建立安全生产监督执法机制,逐步完善相关制度,落实执法保障措施,加大安全生产依法监管力度。同时,加强《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有关标准规范的培训,强化依法监管意识,不断提高水利安全生产监管水平。
  各地区各单位要加强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的汇总、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通过水利安全生产信息上报系统及时报送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我部也将结合水利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考核对各地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抽查督导。请各单位及时对本地区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并于2016年11月25日前将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初步情况书面报送水利部安全监督司。
  水利部安全监督司联系人:闫  飞
  电话:010-63202124  63205273(传真)
  邮箱:anquan@mwr.gov.cn
  附件: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