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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水利局关于深刻吸取农村饮水安全工程“8.01”生产安全事故教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15 08:22:39    点击:5161次    [关闭本页]


濮阳市水利局
关于深刻吸取农村饮水安全工程“8·01”
生产安全事故教训的通知

各县(区)水利局,局属各单位:
    2016年8月1日8时35分,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三渡镇平丰村五星组的新蒲新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中,蓄水池顶部的预制板垮塌,造成8人死亡、1人受伤。这是一起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因建管、设计、施工、监理各方失职失责导致质量失控的较大事故。目前该起事故正在由贵州省遵义市人民政府调查处理。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强化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现将《河南省水利厅转发贵州省遵义市蒲新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8·01”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的通知》(豫水安监〔2016〕3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必须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时刻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克服麻痹思想,杜绝侥幸心理,坚决防止由于认不清、想不到、抓不实、管不严导致风险、隐患蜕变成生产安全事故。要进一步压强化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形成以安监部门综合牵头、业务部门专业管理的格局,切实采取有效的措施和监管手段,强化对水利工程建设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要依法落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和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设计、施工、监理等各参建方的主体责任,健全完善机构,配备监管人员,完善规章制度,细化安全措施,将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岗位和个人。
    二、严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各单位要迅速组织开展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别是加强饮水工程、坑塘整治、引调提水以及水土流失治理等小型水利工程的隐患排查治理。对于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跟踪整改,切实落实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责任、整改资金。对存在安全隐患问题严重的,必要时要停工停产,确保安全。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各单位要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要重点加强领导干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防汛抢险人员和农民工的安全教育。督促在建项目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施救方法的重点培训,提高作业人员自救互救能力。

    附件:河南省水利厅转发贵州省遵义市蒲新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8.01”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的通知(豫水安监〔2016〕36号)

 


                                2016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