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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水利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2 11:26:02    点击:3870次    [关闭本页]

濮阳市水利局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暨隐患排查治理
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水利局,局属各单位:
    11月24日7时40分许,江西宜春市丰城发电厂三期在建项目发生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事故发生后,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高度重视,并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和省领导的批示精神,以及市安委会紧急视频会议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排除隐患,严防类似事故发生,现就开展我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6年11月28日至2017年3月31日
    二、检查重点和内容:
    各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相结合的原则,全面排查在建工程、水利设施、河道等,对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安排、再检查,不留死角,有针对性的解决安全生产工作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对辖区内所有危桥进行摸排调查并向当地政府报告;按照安全生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工程验收后要及时移交管理单位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在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同时明确其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对于存在重大隐患或者隐患整改不达标的在建工程,责令停工。
    一是加强对在建工程安全检查和监管。以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工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小农水项目县等工程为重点,全面检查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是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建设单位是否严格工程承包管理,加强工期管控,合理统筹组织施工;施工企业在年底施工过程中,是否存在抢工期、赶进度等危及安全生产的行为;是否落实了基层项目部安全责任,并细化到施工作业现场的每一个技术环节和岗位操作人员;是否了解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范施工流程,严格作业程序,细化安全措施,严格落实施工方案,做到了“五个必须”。严厉查处无资质施工、违法分包、层层转包、以包代管等行为。加强施工现场检查,排查治理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吊笼、脚手架等设施设备安全隐患,落实防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措施;排查治理“三违”行为。在大检查活动中,要一并开展建筑施工顸防坍塌事故专项检查。重点整治各类高处施工平台、起重机械、架桥机、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等各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规作业行为,坚决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领域重特大事故。要按照冬期施工应遵守的安全法规和规程,督促施工企业进行冬季施工安全教育,做好安全技术交底,配备好安全防护用品;加强现场氧气瓶、乙炔瓶的管理,脚手架、爬架及人行道上进行防滑处理,霜、雪天后要及时清扫;施工现场严禁使用裸线,电线铺设要防砸、防碾压,防止电线冻在冻雪中,大风雪后,应对供电线路检查,防止触电事故;做好冬期要做好防滑、防冻、防火、防煤气中毒工作。
    二是要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运行安全管理,重点做好河道运行、桥闸、启闭机、供水设备、安全设施等隐患排查,认真检查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规章制度和日常巡查记录、安全防范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是对办公楼、家属区、工地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面排查,检查这些场所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警示牌与安全疏散通道设置以及消防器材配备等。
    四是要根据冬季和节日安全生产特点,切实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制定和完善水利工程施工和各类水利设施预防强降雪、冰冻等灾害天气的应急预案和防护措施。遇有暴雪、大风、大雾和强降温天气,要严禁各种室外、露天施工作业。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抓紧整改,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并做到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和应急预案“五落实”。
    三、有关要求: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单位要深刻领会、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11·24”特别重大事故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省领导的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形势,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立足本单位实际,进一步强化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问题整改,不断提高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切实做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是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是市委市政府近期一项重要决策部署,是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做好大检查工作的责任感,单位主要责任人要亲力亲为、靠前指挥,加强领导,成立组织,组织专门人员进行检查抽查,确保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强化监督管理,切实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各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对重点部位要进行逐级逐项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限期整改,跟踪落实,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消除事故隐患。各单位要切实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不力、流于形式、走过场,特别是隐患严重并引发事故的,要进行通报并依法严厉查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目前市水利局已经成立了六个由县级领导带队的巡查组,从今天起对各单位安全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同步巡查。
    四是要做好应急值班值守工作。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准备足够的应急力量和应急物资装备。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告并启动应急响应及时应对,科学有效处置,把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
    五是及时将隐患信息录入系统,按时准确报送。各单位要将本次检查中的发现的隐患信息及时录入水利安全生产信息上报系统安全隐患报表内,并对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进行汇总,并于2017年3月31日前将隐患整改情况总结报送市水利局安全监督科。

    附件:1.濮阳市有关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汇总表.xls

          2.濮阳市有关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情况登记表.xls

 

                                 2016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