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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督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2 11:53:30    点击:4629次    [关闭本页]

濮阳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对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督导的
通      知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安委会全体(扩大)会议精神,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深入开展,市政府安委会决定对各县区、市直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导。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导分工
    市政府9个安全生产综合督导组负责对各县区、市直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进行督导,每个组督导1个县区、2个市直重点部门(具体分工见附表)。
    二、督导频次
    春节前开展3轮督导。第一轮督导:12月2日前完成对县区督导,12月6日前完成对市直部门督导。第二轮督导:12月23日前完成。第三轮督导:2016年1月17日前完成。
    三、督导内容
    县(区)政府、市直部门对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研究、安排部署、组织开展、企业自查自改、部门检查整改、政府对重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隐患排查登记统计、媒体宣传等情况。对县区随机抽查部门、企业、乡镇、村,对市直部门随机抽查所监管的企业,了解掌握基层大检查工作的真实开展情况。
    第一轮督导内容:1.领导班子是否研究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查看会议纪要;2.是否制定了大检查方案,查看正式文件“大检查方案”,白头无效;3.是否对大检查进行了专门会议动员安排,查看会议照片、简报。4.对县区随机抽查1个乡镇、1个部门,看是否安排部署,是否已经开始企业自查和政府(部门)检查。
    第二、三轮督导内容见附表。
    四、督导程序
    1.听取被督查单位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关于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
    2.查阅有关文件、记录、照片、整改通知单、隐患登记表等资料。
    3.每轮督查县区随机抽查1个乡镇、1个村、2个部门、2个企业。市直部门随机抽取所监管的2户企业。
    4.督导组向被督导单位反馈情况,肯定成绩,指出不足。
    5.每轮督导结束后2天内,写出督导报告,包括基本情况、好的做法、存在的问题。在督导组汇报会上交市政府安委办。
    五、有关要求
    1.各县区、市直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督导组的工作,提高便利条件。
    2.各督导组要认真负责,掌握实情,点面结合,客观评价。对督查中发现的不重视大检查,行动迟缓,工作不力,未开展对企业的检查,或走过场、有问题查不出等现象,要及时向县区、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反馈,指出问题,责令改正。问题严重的,要及时向市政府安委办反映。
    3.各督导组要轻车简从,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

    附件:1.督 导 分 工.doc

         2.濮阳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市直部门督导表.xls

 

                                   2016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