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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水利局关于深刻吸取濮阳县3•22学生踩踏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3-30 16:22:20    点击:3815次    [关闭本页]

濮水安监〔2017〕10号
各县(区)水利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关于深刻吸取濮阳县3•22学生踩踏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的通知》(濮安委办明电〔2017〕1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生产工作,严防事故发生。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等要求,加强对本单位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监管,强化组织领导,全力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办公楼、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要在抓好消防安全的同时,加强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效率,严防踩踏、火灾等事故发生,切实维护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大局稳定。
      附件:关于深刻吸取濮阳县3•22学生踩踏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的通知
 2017年3月24日






                                        
濮安委办明电〔2017〕11号

濮阳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濮阳县3•22学生踩踏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市属以上企业:
      3月22日上午9时许,濮阳县第三实验小学发生一起学生踩踏事故,致1人死亡,21人受伤,其中5人重伤。这起事故给我市安全生产工作敲响了警钟。近年来国内踩踏事故时有发生,损失惨重。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现就切实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措施,切实做好校园安全管理工作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吸取事故教训,高度重视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在做好学校校车安全、用电安全、食品安全、宿舍消防安全等的同时,要把防止拥挤踩踏事故放在突出位置,建立健全预防拥挤踩踏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严防事故发生。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含民营)要健全校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副职分工负责,把安全各项职责层层分解到年级、班级、人头,确保落实到位。要进一步完善紧急疏散预案,突出预案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定期组织学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二、举一反三,做好其他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工作
       各县(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力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大型商场、超市、医院、宾馆、饭店、图书馆、娱乐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加工车间、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要在抓好消防安全的同时,严防拥堵踩踏事件的发生。特别是对于各类大型集会、商业促销等活动,要加强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效率。同时要严格落实审批报备制度,依法从严做好各类群众性活动的审批和安全监管工作。
三、履职尽责,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等要求,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和行业监管职责,加强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监管,督促业主单位严格履行安全主体责任,防范踩踏、火灾等事故发生,切实维护全市安全生产大局稳定。
 2017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