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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水利局关于切实加强全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3-30 16:36:26    点击:4040次    [关闭本页]

濮水安监〔2017〕11号

各县(区)水利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安全、环保是生产经营活动的两翼,缺一不可。当前我市正在开展全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按照市安委办《关于切实加强全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濮安委办明电〔2017〕10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积极推进水利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
二、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完善水利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和“综合监管与专业管理”的原则,落实和细化行业监管职责。
三、突出做好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
      1.严格在建水利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以引黄入冀补淀、大中型灌区、中小河流治理、小农水、农村饮水安全等水利建设项目为重点,一是市水利局各业务科室要按照职责分工,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遵照《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导则的通知》(水安监[2011]475号)要求,加强对项目法人、设计、监理、施工单位、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二是各参建单位做好施工现场全员、全过程安全监管,对重点施工部位(高边坡、深基坑、脚手架等)、工程开工、高危作业施工、现场安全措施、专项施工方案、持证上岗以及生活区防火用电用气、施工交通运输、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等方面进行重点监管,确保安全风险在可控可控。切实落实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理、设计、项目法人、县区水利局和市水利局等各级各方面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2.严格水利工程运行维护的安全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督促各级水管单位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建立并完善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加强河道、泵站、闸坝、倒虹吸、桥梁等的安全巡查和隐患排查整改。
       3.严格水利工程勘测设计的安全生产管理。督促水利勘测设计单位严格执行有关技术标准和规程,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作业人员安全防护意识与应急救援能力。
       4.严格后勤和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加强办公楼、家属区等消防安全及保卫工作,强化水电气暖等各类管线和交通运输工具安全管理。加大安全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逃生能力。
       5.严格水利工程项目前期文件中安全生产措施编制等审查工作。确保建设项目(工程)安全设施的初步设计审查合格率达100%。要求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为了确保我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期间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形势稳定,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尽职免责、失职追责”的有关要求,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决不能在开展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过程中,放松安全生产工作,以致发生安全事故。


                     2017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