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适老化模式 | 无障碍阅读

您的位置:首页 >> 水利动态水利动态

我市组织收听收看水利部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指导意见视频会议
发布时间:2018-2-1 15:32:41    点击:2170次    [关闭本页]

        1月26日上午,我市组织水利局、环保局、公安局等市河长办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在水利局二楼防汛会商室收听收看了水利部召开的贯彻落实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指导意见视频会议。

        水利部副部长周学文就全国河长制工作目前开展情况进行了总结,并通报了全国河长制工作整体进度。北京、湖北、广东、陕西、黑龙江大庆市、浙江绍兴市、湖南娄底市、福建大田县等省、市、县做了交流发言,分别介绍了本地在全面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方面的基本情况及先进经验做法。

        国家环保部副部长赵英民、住房城乡建设部总经济师赵晖就配合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相关部门认真履行部门职责,积极配合,确保河、湖长制工作顺利实施。最后陈雷部长做了重要发言。一是强调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是习近平总书记针对河湖管护作出的重要指示,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建设美丽家园、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部署,是落实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我们一定要狠抓组织实施,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上,切实落实河湖保护责任;二是各级各部门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落实更加严格的水资源管护措施,确保湖长制落地生根,抓紧建设湖长制工作体系,针对湖泊突出问题制定方案,因湖施策,按照职责分工管护,完善考核问责机制,强化保障措施,督促各级湖长主动履行责任;同时要统筹河长制工作,统一部署、统一落实、统一考核,坚持问题导向,改善河湖面貌,让人民群众切实有获得感。

        会后,省水利厅孙运锋副厅长(正厅级)强调,一是明确四个问题,摆正思想,高度重视湖长制工作,认清工作定位和政治定位等。二是做好十项重点工作,加快开展基础性工作,完成信息化管理系统平台建设,按期保质保量完成一湖一策方案编制等。开展专项行动,针对入河排污口、城镇生活污水、农村生活环境、城镇黑臭水体、非法采砂等涉水问题要建立台账、设定红线、积极整治。三是提出四个要求,推进湖长制是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重要抓手,各级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落实,将河、湖长制工作统筹兼顾。对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要实施月通报、季调度、年考核,力争在2018年3月底前全面建立湖长制,给国家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河长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