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乐县卫河堤防修复工程建设项目开标会议于2024年04月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会议室准时召开。
一、招标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南乐县卫河堤防修复工程建设项目
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省兴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汇总得分:105分
投标报价:14902644.06
质量要求:合格
工期:6个月
资格能力条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拟任项目经理:闫晨
建造师注册号:豫241181941237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20210000452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本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汇总得分:100.02分
投标报价:14906851.52元
质量要求:合格
工期:6个月
资格能力条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拟任项目经理:赵春花
建造师注册号:豫241192046695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20230000493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正海实业有限公司
汇总得分:100分
投标报价:14908836.86元
质量要求:合格
工期:6个月
资格能力条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拟任项目经理:郑金波
建造师注册号:豫241161693298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20180000329
三、评标结果公示期:
2024年 4 月 30 日至2024年 5 月 7 日(不少于3 日 )
四 、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自收到 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应自评 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 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 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五、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监督人:南乐县水利局
联系人:刘瑞法
联系电话:13403931455
地 址:南乐县兴华路441号
六、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乐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园园
联系电话:18539397791
地址:南乐县文昌苑西区南侧商业楼 14-2 号
招标代理机构:柏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书明
联系电话:17203930666
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三环路279号13栋17层70号
2024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