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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卫河留固险工续建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4-30 17:36:51    点击:89次    [关闭本页]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清丰县卫河留固险工续建工程 前期工作已准备完成,项目代码: 309-410922-04-01-248216。招标人为卫河清丰县段国债资金项目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河南豫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对上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清丰县卫河留固险工续建工程

2.2招标编号:HNYH-2024-0405

2.3建设地点:清丰县境内

2.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项目总投资:约470万元;

2.6招标范围:施工标段:图纸及清单的全部内容;

2.7标段划分及内容:共分1个标段;施工标段

主要建设内容为卫河右岸(桩号:121+850)下游,浆砌石护坡顺河长度260m,宽30m。

2.8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9质量要求:合格;

2.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及以上资质。

2、①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专业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②拟派管理人员应有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或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并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③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应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④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职务,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若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供的不予认可;⑤以上人员均应为本单位人员,且与本企业签订有劳动合同关系,已缴纳社会保险,并提供社保证明及劳务合同。

3、投标人和投标相关执(从)业人员、授权委托人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进行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提供网页截图)。

4、 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新成立企业不足3年的按已有年份计算)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出具的审计报告。

5、 2021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至少一项(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中标公示网页截图)。

6、对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失信被执行人的、“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栏”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分类黑名单的,禁止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如参与,其中标无效。(注: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提供查询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7、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是否有行贿犯罪情况说明(格式自拟)。如提供虚假情况说明的,招标人将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如存在行贿犯罪情况的,按不良行为处理。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1、本项目采取直接下载招标文件,请投标申请人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ggzy.com/)”,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2、其他材料:本次招标项目澄清、补充、修改、疑问答复、延期等情况,招标人均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ggzy.com/)”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随时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且不需要潜在投标人确认,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公告为准,因潜在投标人未能及时查看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05 23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本次交易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投标人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

3、本次交易项目通过濮阳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进行信息发布、文件的获取、投标文件的制作以及递交、开标、评标、答疑、结果公示实行全程电子化。

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自行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诚信库内添加并提交发布相关的资质、业绩、人员等内容,以便评委会查看核对。

5、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GE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在网上进行上传。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供应商)登陆交易平台后,将已固化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网上递交的方式在投标专区自行递交,并确保递交成功(为保证文件正常递交,请投标人错峰上传,投标文件制作详细操作可参“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ggzy.com/”阅办事服务—操作指南-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指南)。

6、本次交易项目实行网上开标、远程解密。各投标人需要自备计算机且保证网络畅通,能够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ggzy.com/)(注:使用IE11浏览器)。登录交易平台,参加网上开标。各投标人需通过网络密切关注项目交易全过程,所有交易环节材料均依据电子文件为准。远程解密时间:远程解密(解密时间自开标时间始30分钟结束),由于投标人错过解密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远程解密不成功,责任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请谅解。

六、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银行汇款的方式。

2、投标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8万元整。

3、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开具时间及方式:

开具截至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05 23 日(填开标当天日期)00:00:00时截止(以保函实际开具成功时间为准)。

开具方式: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ggzy.com/)对应项目公告下点击“我要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开具投标保函/保证保险” ,根据操作要求进行办理,办理保函后,将保函编制到投标文件中。

4、银行汇款缴纳时间及方式: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8万元整。

(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其基本账户汇入指定的账户内:

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支行

银行账号:在所投标段下自行获取

行号:105502000357

注:保证金账户由银行账号池提供,且每个标段每个投标人获取的账号均不会相同,保证金递交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若出现多个投标人保证金交至同一账号或多个保证金由同一基本账号转出均按无效处理。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濮阳市水利局》、《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ggzy.com/)上同时公开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卫河清丰县段国债资金项目建设管理局

联 系 人: 刘志彪

电    话: 17603898226

地    址: 清丰县秀水路18号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豫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人:史程程

        话:17613888876

        址:濮阳市黄河东路

水行政监督部门:清丰县水利局建设与管理股
电话:0393-7222637

电子邮箱:qfslj@163.com

地址: 清丰县秀水路18号

邮政编码:457000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卫河清丰县段国债资金项目建设管理局

2024 04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