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畅通信息渠道,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渔业生态保护和渔业水域污染防治等渔业执法工作,欢迎广大群众对在水产养殖过程中使用硝基呋喃类和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销售有毒水产品、擅自养殖经营利用水生野生动物、非法捕鱼以及污染渔业水域等行为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393-6668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