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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水利局2020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1-8-2 10:05:30    点击:580次    [关闭本页]
       2020年,市水利局认真贯彻落实我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及《濮阳市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文件精神,全面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将全面依法行政要求贯穿于水利工作各个环节,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水,为水利改革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
       一、工作落实情况
       (一)履行政府职能情况
       1.做好水利行业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市水利局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科室责任,形成全面防控、职责清晰、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工作格局。加大宣传力度,做到疫情防控知识全覆盖。做好摸底排查,严格值班制度,购买口罩、84消毒液、喷雾器、防护衣等,做好复工防控工作。做好高速路口执勤,组织水利干部职工80人,24小时值守严查水产品入濮,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督导检查,压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督促项目法人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全力以赴推进工程建设;优化水行政审批服务,减少办事环节、压缩审批时限,积极服务企业复工复产。
       2.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建立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印发《濮阳市水利局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强化权责清单管理,规范和优化行政职权运行。目前,我局根据行政机构改革职权变动情况,认真梳理了濮阳市水利局权力事项目录,拟定了权责清单调整方案,待市编办批复后及时进行调整并在我局官方网站上进行公布和更新。
       3.深化信用体系建设。成立市水利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按照 “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谁负责、谁管理、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制度机制,制定了《全市水利系统在行政管理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濮阳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建立信用承诺制度的通知》《濮阳市水利局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清单的通知》等有关文件,推进我市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规范运行。加强水利信用信息监督管理,建立了水利建设监管服务平台、水行政许可专栏和水行政处罚双公示信用信息专栏等。至2020年底,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累计发布信息133余条,充分发挥了网络平台的监督作用。
       4.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今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省市“放管服”工作部署要求,聚焦重点难点,做好“放”的文章、转变“管”的方式、提升“服”的质量,全力推进水利系统“放管服”改革向纵深发展。一是及时安排部署。局党组对“放管服”工作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放管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并明确了专门科室专项负责人,定期召开“放管服”工作推进会议,确保我局改革工作有序推进、有效落实。二是有效提高审批效率。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我局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针对我局所涉及的35项审批事项进行时限压缩,由原法定服务时限的605天压缩为45天,压缩比例达到92.75%。35个审批事项中,跑零次事项33个,占总事项比例94%。我局对相关审批事项,合理规定审批阶段,分类制定审批流程,严格执行“告知承诺制”、“容缺办理”、“一个系统”、“一个窗口”、“一张表单”等工作要求,强化部门内部监督。三是创新监管方式。针对取水许可证办理,坚持放管结合,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建立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的取水许可监督检查制度。对县区定期组织开展取水许可档案和台账信息的核实工作,逐户逐条梳理。按照“一户一档”要求,以取水许可证为核心,实行分户建档。
       (二)规范性文件管理情况
       严格遵守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经调研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公开发布 ,制定出台了《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城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体制机制的意见》。2020年1月至12月,我局共出台文件82件,起草过程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进行审查。同时,按照我市规范性文件的清理等工作要求,对我局2019年-2020年4月份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自查清理。
       (三)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我局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健全全依法决策机制,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主体、权限、程序和责任,着力推动重大改革、重要规划和建设项目等重点领域决策的法制化。以科学、刚性的决策制度约束规范决策行为,切实提高决策质量,努力控制决策风险,及时纠正违法不当决策,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法力。认真落实《河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暂行规定》,聘任河南长庚律师事务所2名律师具体处理我局相关法律事宜,积极推进落实案件评查制度。
       (四)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
       按照省、市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要求,我局制定了《濮阳市水利局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方案》,结合水利行政执法实际,制定了行政执法人员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开展了2期服务型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印发行政执法推进复工复产工作方案,积极运用服务型行政执法理念和方式,推进水利行业有序复工复产。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以提示、引导、规劝、建议等行政指导方式,梳理归纳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点,引导行政相对人主动配合、自觉尊法守法。
       (五)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根据工作实际制定了《濮阳市水利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在局网站公开行政执法人员名单、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接受社会监督。紧紧抓住政务公开,落实责任主体,要求相关科室将工作职责、执法流程、权责清单、服务指南等公之于众,并安排专人负责三项制度工作的日常事务,不定期对三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专业培训考试,组织参加全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知识竞赛,对市水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进行审定,按时完成了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依法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建立举报投诉台账,依据水利法规迅速进行查处,及时解决群众反映涉及水资源管理的有关问题。
       (六)强化行政权力监督
       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成立单位内部控制机制领导小组,建立完善权力运行制衡机制,及时组织编制内部控制报告,并按时报送。同时,我局通过电子屏幕、网站等媒体主动向社会公布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让群众知道怎么举报,向谁举报,及时回应群众诉求,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截止2020年12月,我局今年未发生群众投诉举报情况。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在濮阳水利网站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等信息;及时发布水利动态、通知公告、专题专栏、网上办事等政务服务信息,内容涉及政策法规、重大决策预公开、机构设置、部门预决算、水利动态等多方面的工作,公开面达100%。我局认真落实“公开为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除涉及国家机密和个人隐私的事务,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按完成情况逐步公开,重要、临时性工作及时公开,做到按时发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目录。及时回应热点事项,参加3期“阳光热线”,解读水利政策,回应群众关心的水利热点问题74个,做到了事事有办理,件件有回音。
      (八)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成立了行政复议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定期学习培训,认真落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制度。2020年,我局没有发生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事件。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法律,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安全生产月”、“12.4”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开展宪法法律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等宣传活动,采取悬挂横幅、发放传单、展示图板、现场咨询等方式深入开展法治宣传。
       (九)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情况
       制定濮阳市水利局法制教育学习计划,利用我局每周五学习日,有计划地学习涉水法律法规等,进一步培养全体干部职工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法制意识和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的能力及水平。组织开展水行政执法、水资源管理、工程建设管理、 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等各类水利业务知识培训;组织开展网上水法律法规知识答题活动,在水利系统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环境,进一步提高水利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业务水平。
       (十)依法行政推进机制情况
       按照省市有关要求,我局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政策法规科负责法制建设工作相关工作。年初,制定印发《濮阳市水利局2020年度水利政策法规工作要点》,对水利“放管服”改革、水行政综合执法、推进依法行政及依法治水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局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法制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组织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会议,安排部署具体工作任务,及时解决问题,全面推进水利法治建设,把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到实处。
       2020年,我局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会议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水利部、省水利厅关于水利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扎实做好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主办:濮阳市水利局    地址:濮阳市人民路112-4号    电话:0393-6668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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