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 > 98.市县政府每年第一季度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
濮阳市水利局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1-8-2 10:04:39    点击:536次    [关闭本页]
        濮阳市水利局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以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效率,法治宣传教育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根据濮阳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建立“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濮阳市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濮阳市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考核细则(试行)》等文件要求,现将我局法治宣传教育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职责
       我局对法治宣传教育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高度重视,始终把该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了中心组和中层领导学法制度,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主管副局长、纪检组长为副组长,局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濮阳市水利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将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职责分解到相关科室,并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内容,领导小组定期听取法制宣传工作汇报,做到年初有计划,平时有检查,年终有考核,有力地推动了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开展,为廉洁勤政、公正执法,为依法行政、依法治水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
       2017年年初我局就制定印发了《濮阳市水利局2017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对年度法治官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了统一安排部署,形成了普法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2017年,我局共召开四次普法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专题会议,研究普法治理工作,由于领导高度重视和各单位的密切配合,我局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做到了机构人员、工作和经费三落实。
       (三)加强普法机构建设,夯实工作基础
       我局内部有执法业务科室5个,水政水资源科为我局法制工作机构,统管水行政处罚、审批(许可)征收、行政复议等工作,现有执法专职人员58人,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人员6人,普法和执法车辆、微机,照相机,摄像机,传真机等装备全部到位,经费由局财务统一支出,保证普法和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提高普法水平,营造舆论氛围
       (一)强化学习培训,提高队伍素质
       我局始终把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从资金上保证普法和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大额支出严格按照“三重一大”规定,由局领导研究及时给予研究解决,为我局法治宣传和执法工作提供了资金保证。2017年我局共投入65031元经费用于普法宣传教育和培训,年内共参加省水利厅、市依法治市办、市法制办等单位组织相关培训15余次,受训人员达500余人次。
       (二)广泛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
       一是2017年3月22日,在濮阳市“保护母亲河”志愿者服务总队成立仪式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中,参与悬挂条幅20余条,布置展板45块,设立咨询台10余处,张贴和发放宣传画报特刊共100余套、宣传册近3000份、短信30000条,组织11辆水法宣传车,组织200人城市文明巡防队志愿者进入社区街道,开展水法、保护水资源、节约用水宣传,通过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群众保护水环境,珍惜水资源的意识,增强水忧患意识,树立了惜水、爱水、节水、护水从我做起的责任意识。
       二是为做好《濮阳市马颊河保护条例》普法宣传,加深广大群众对我市第一部地方性法规的了解,制定了《濮阳市马颊河保护条例》宣传活动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以“参与良法善治,保护龙都马颊河”为主题的《濮阳市马颊河保护条例》的系列宣传活动;举办了《濮阳市马颊河保护条例》有奖知识竞赛活动,并对成绩突出的参与人员给予了表彰和奖励;配合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开展了《濮阳市马颊河保护条例》上街宣传活动,并发放水利法律法规宣传资料等。
       三、强化监督检查,促进责任落实
       (一)增强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管理
       一是对取水总量接近用水定额指标的单位限制新增取水和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国家明令淘汰类以及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取水申请一律不予批转,所有行政审批(许可)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均达到100%,受到服务企业和用水户的一致好评。2017年新办取水许可4件,延续取水许可14件,变更1件。
       二是组织召开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评审会2次,并邀请省水资源论证专家对国电濮阳热电有限公司和南乐县城关镇西街关村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进行了评审。
       三是扎实推进我市水资源费改税工作。为确保我市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顺利实施,2017年11月6日至11月9日,我局组织考察团赴河北省石家庄、保定市就全面推行水资源税改革、主要任务、具体做法和关键举措等进行了深入学习考察。按照《河南省地方税务局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做好水资源税纳税人档案信息移交工作的通知》(豫地税函〔2017〕453号),11月22日同濮阳市地方税务局进行水资源费档案资料交接,交接的水资源费档案资料,内容主要包括取用水户基本信息和近年水资源费征收情况。这标志着濮阳市水资源税开征准备工作迈出了关键的一步,水资源税试点工作进入健全税源数据、夯实征管基础的实质阶段。
       (二)河湖执法活动取得显著成绩
       根据《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河湖执法检查活动的通知》,我局组织各县区及局属相关单位召开了全市河湖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动员会,安排部署了2017年河湖执法检查活动实施计划,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明确了执法检查的要求和工作重点。1.全年共巡查河道长度2582公里,监管对象45个,出动人员213人,出动车辆56车次,现场制止违法行为47次,排查排污口205个,打击非法采砂船10艘,立案1起,结案1起。2.对各县区水政监察大队的工作台账进行汇总,建立全市河湖执法台账,指导监督各执法队伍活动开展情况,及时通报各单位工作进展。完成2017年度水政执法统计和上报工作并得到省厅通报表扬。3.成立河湖督导小组,分别于5月底及9月底前往各县区督导检查河湖执法活动,对现场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导解决,对违法案件的查处积极推进。4.迎接省水利厅对我市“水政监察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整体推进情况、落实“两高解释”中存在的问题、“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宣传活动准备情况及2017年打击水事违法专项整治行动的意见和建议四项工作进行调研。5.迎接省总队豫北协作区对我市2017年河湖执法检查活动进行督察检查。
       (三)封闭城区自备井持续推进

       1.我局制定并印发了《濮阳市封闭城区自备井实施方案》,成立了濮阳市封闭城区自备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下设6个工作组分别是排查统计组、工作监督组、供水保障组、经费保障组、强行封井组、检查验收组。2.组织召开全市封闭城区自备井动员会,向各县区及市直有关单位发送《濮阳市封闭城区自备井排查登记表》,并在社区、街道、村庄、企业等人流量大的地方张贴《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封闭城区自备井的通告》。在濮阳市人民日报开设专栏宣

传通告内容,在濮阳市电视台、广播电台滚动播放通告内容。3.组织各县区封井办责任人召开封井业务培训会,确保封井物料不污染水源。4.成立2个工作督导组对各县区封闭城区自备井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以保证封井工作稳步推进5.汇总封井排查数据。全市共排查自备井853眼,计划封闭405眼,目前已封闭266眼,其中:市城区排查自备井416眼,计划封闭176眼,已封闭134眼;县城区排查自备井437眼,计划封闭229眼,已封闭132眼。
       (四)日常巡查加大力度
       我局狠抓日常巡查制度落实,强化日常巡查监督力度制定日常巡查年度计划,明确巡查范围、内容、时间、地点等事项。将巡查任务细化到每个水政监察员身上,坚持日常巡查全程记录,拍照取证,手机定位,认真填写日常巡查登记表,保证每周巡查不少于2次。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及时依法依规处理。今年,通过日常巡查发现非法取水案件1起,结案1起。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按照我局水利法制职责分工,成立了由局长任主任委员,分管局长为副主任委员,有执法职能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复议委员会,水政水资源科为具体办事机构,负责全市水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聘请律师1人,行政复议人员5人,配有行政复议专用的电脑等办公设备。由于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做的扎实有效,近年来未发生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备案工作
       近年来,我局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实施严格按照市政府法制办的要求依法进行,没有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现象,所有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均科学、规范、严谨,符合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公布率达100%。每年都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予以修改或废止,并向全社会公布。2017年,我局对所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其中保留14件,已经废止的有9件,拟废止1件。
       (七)行政审批(许可)工作
       遵照“勤政、廉洁、高效、便民”的服务宗旨,认真做好了水行政审批工作。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濮阳市网上审批及电子监察系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濮政办〔2010〕18号)、市纪委“关于印发《濮阳市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预警纠错实施办法(试行)》等三项制度的通知”(濮纪发〔2010〕15号)和市纪委“关于网上审批电子监察系统试运行的通知”(濮纪文〔2010〕15号)文件精神,建立了网上行政审批系统,成立了网上行政审批领导小组,制定了濮阳市水利局规范设置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实施方案(该方案正在实施中)。窗口人员积极改进工作方法,优化服务方式,做到了服务态度最好,服务质量最优,服务效率最高,树立了水利窗口服务热情、办事高效的良好形象。窗口积极参加行政服务中心组织的争创“优质服务窗口”、及“十佳效能标乓”活动,全年共组织到企业上门服务60余次。
       四、完善工作制度,强化执法监督
       (一)建立健全岗位责任
       我局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严格实行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在2015年梳理执法依据的基础上,结合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取消、调整、下放”行政审批事项以及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情况,进一步修订了执法依据,列明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征收、行政监察等具体行政行为的实施依据、范围及具体执法事项。市水利局相关二级单位也相继成立了依法行政岗位责任制,将工作职责、任务、目标进行分解,实行领导负责制,明确分工,将工作细化到个人,形成了责权明晰,分工明确的有效管理体制。
       (二)完善工作制度,规范执法行为
       近年来,我局建立健全了水资源管理与水行政执法例会制度、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制度、水行政处罚裁量权制度、执法主体资格审查制度、执法人员资格审查制度、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规范性文件和执法文书备案制度、执法事项移交制度、行政许可(审批)办理程序、水资源费征收执法程序、取水许可协作办理程序、计划用水审核报批程序等。按照法制办的要求,建立了水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水行政执法案件主办人等制度。按照省有关部门的要求,制定了水利系统应对重大水污染事件预案,制定城市规划区内取水许可征求建设部门意见程序,进一步规范了我局水行政执法行为,保证了水行政执法工作的健康开展。
       (三)建立了公示制度,强化执法公开
       我局注重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推进依法行政,扩大政务公开。按照“阳光行政、文明执法”的要求,我局通过濮阳市水利网站,公示了有关法律法规、水行政执法程序、执法项目、执法单位、执法人员,公示了水行政许可(审批)的办理单位、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等。
       我局在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与存在一些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工作上放不开手脚,思想上不够大胆,按部就班满足于现状,工作思路和方法缺乏创造性、独创性;
       (二)执法队伍建设不够完善,目前市水政监察支队编制仍未解决,影响了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三)开展了一些专项治理活动,但后期没有采取有效的措施巩固治理成果,专项治理的效果不明显。
       总结过去,展望未来,我们倍感责任重大,决心在市依法治市办公室的正确领导下,继续弘扬“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行业精神,奋发进取、扎实工作,不断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分析研究,做到依法治水,依法管水,努力开创水利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新局面,为全市水利事业持续、健康和谐发展,为建设富裕、和谐、美丽新濮阳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主办:濮阳市水利局    地址:濮阳市人民路112-4号    电话:0393-6668002
专题栏目: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    网旗网络|负责网站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