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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水利局 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1-8-2 10:05:18    点击:589次    [关闭本页]
        市水利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及《濮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水利工作重点,加强组织领导,依法全面履行行政职能,把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到实处,现对我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工作落实情况
      (一)积极推进工程审批制度改革和“放管服”工作
       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环节,减少审批时限、最多跑一次100%全覆盖,实行容缺办理、告知承诺,一个窗口办理,一网通办,做好省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工作,做好已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2019年,各项改革指标全部完成。
       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持续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布工作,对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实施动态管理。制定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机构和职能调整情况等,及时调整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布。
       2019年,我局认真梳理了权力事项目录,共梳理出7类73项。1.行政许可7项;2.行政处罚47项;3.行政强制7项;4.行政征收1项;5.行政确认1项;6.行政检查1项;7.其他职权9项。
      (二)规范性文件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贯彻《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落实调研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公开发布程序。
       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和上级文件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及时清理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通过集中清理、专项清理、定期清理等方式实现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常化和制度化,对不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时修改和废止。2019年,严格按照规定对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进行审查。同时,对我局2017-2018年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成立了市水利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部门实际,制定了《濮阳市水利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度》,在招投标文件拟定和规范性文件的出台都必须经公平竞争审查。
      (三)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主体、权限、程序和责任,着力推动重大改革、重要规划和建设项目等重点领域决策的法制化。
       认真实施法律顾问制度,外聘河南长庚律师事务所2名律师具体处理我局相关法律事宜,积极推进落实案件评查制度。
      (四)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
       局党组高度重视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及时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制定了《濮阳市水利局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方案》,把管理、执法和服务有机统一起来。定期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服务型执法专业培训,提高了执法服务水平,减少了社会矛盾。
      (五)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我局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明确具体操作流程和每个流程的执法责任,以有效的制度运行推进责任落实。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对执法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全过程进行跟踪记录,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健全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告知、罚没收入管理等制度,明确听证、集体讨论决定的适用条件。
       我局将“三项制度”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三项制度的具体事项,根据工作实际制定了《濮阳市水利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并在局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紧紧抓住政务公开,落实责任主体,要求相关科室将工作职责、执法依据、执法流程、权责清单、服务指南等进行公示,并安排专人负责三项制度工作的日常事务,不定期对三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定期对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专业培训,并与市司法局联合组织申办执法证件的人员进行综合法律考试和专业法律考试。
      (六)强化行政权力监督
       加强执法权力内部制约,自觉接受外部监督。执法过程中,认真落实相关制度,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制度,严格执法程序,细化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实行行政处罚审核制度和重大行政处罚集体讨论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方式,坚持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主动监督和受理投诉举报相结合,实现对行政执法工作实时、动态监管。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部门联动整改实施方案》(濮教组发[2019]10号)文件,积极开展水利行业执法不公、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等专项整治工作。于2019年11月底前完成了对全年行政处罚案件自查自纠,同时组织召开问题分析会,认真梳理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建立整改台账,持续整治到位。同时,通过电子屏幕、网站等媒体主动向社会公布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回应群众诉求,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七)政务公开情况
       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在政务服务官方网站上共发布行政审批服务事项20项,依法受理,按时办结,认真推进“放管服”改革。利用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网,提供新闻动态、通知公告、专题专栏、网上办事等政务服务信息,方便群众联系或办事。内容涉及政策法规、重大决策预公开、机构设置、财政资金、新闻发布会等多方面的工作,公开面达100%。我局认真落实“公开为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除涉及国家机密和个人隐私的事务,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按完成情况逐步公开,重要、临时性工作及时公开,做到按时发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目录。
      (八)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工作,成立了行政复议领导小组,确定专职人员负责,定期学习培训,认真落实行政复议工作制度。2019年,我局没有接到行政复议案件。
       我局认真对待行政应诉工作,积极配合各方工作。2019年,我局没有接到行政应诉案件。
    (九)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情况
       认真组织普法学习,制定了市水利局法制教育学习计划。局党组每季度至少听取一次法治讲座,利用我局每周五学习日,有计划地学习涉水法律法规等,进一步培养全体干部职工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法制意识和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的能力及水平。
       水行政执法是我局极为重要的一项工作。我局定期组织水政执法人员认真学习与行政执法相关的法律法规,参加省水利厅及市政府法制办举行的各项行政执法培训。加强法律宣传和教育,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环境,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业务水平。
       (十)依法行政推进机制情况
       局党组高度重视水利法治建设工作,按照省市有关要求,成立了市水利法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并设置了政策法规科负责相关工作。及时组织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会议,安排部署具体工作任务,及时解决问题,全面推进水利法治建设,把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到实处。我局高度重视法制宣传工作,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安全生产月”“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采取悬挂横幅、发放传单、展示图板、现场咨询等方式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并及时报送工作信息,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
       我局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水政执法人员缺乏。水政执法工作点多、面广、线长,人员相对缺乏,现有人员在开展水政执法工作同时,往往还担负着其他多个职责,工作精力被分散。
       (二)执法队伍物质保障有待加强。目前,基层执法队伍缺乏充足稳定的经费来源,执法专用装备落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水政执法工作正常开展。
       (三)水法规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提升。由于受到经费、人员、地域、时间等因素的影响,水法规宣贯工作无法深入持久,仅仅依靠“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集中宣传,力度有待加强。
      三、下步打算
       今后一个时期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会议精神为指引,紧紧围绕“依法治水、管水、用水和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总目标,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和水利部、省水利厅关于水利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进一步推动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主办:濮阳市水利局    地址:濮阳市人民路112-4号    电话:0393-6668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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