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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水利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2-3-15 18:11:40    点击:508次    [关闭本页]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水利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水,为水利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水利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初,召开法治政府建设专题会议,多次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安排部署依法治水管水的重大问题,全面推进水利法治建设。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大问题亲自部署、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年初,制定印发《濮阳市水利局2021年度水利政策法规工作要点》,对水利依法行政、依法治水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坚持依法决策。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组织开展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涉及行政处罚内容专项清理、《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涉及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制定印发了《濮阳市水利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濮阳市水利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决策程序作出具体规定,对重大决策事项,严格遵守决策程序,依法做出决策。发挥律师法律顾问作用,聘任河南长庚律师事务所2名律师具体处理我局相关法律事宜,参加重大决策集体决策会议,代理行政诉讼出庭应诉。


    (二)坚持依法决策。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组织开展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涉及行政处罚内容专项清理、《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涉及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制定印发了《濮阳市水利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濮阳市水利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决策程序作出具体规定,对重大决策事项,严格遵守决策程序,依法做出决策。发挥律师法律顾问作用,聘任河南长庚律师事务所2名律师具体处理我局相关法律事宜,参加重大决策集体决策会议,代理行政诉讼出庭应诉。

    (三)加强水利普法宣传。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定印发了年度普法宣传要点及责任清单,多措并举,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一是组织开展第二十九届“世界水日”、第三十四届“中国水周”宣传活动。制定印发2021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活动方案,对全市水利系统开展水利法规宣传进行安排部署。在市龙城广场,举办“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大型主体宣传活动,制作展板27块,悬挂条幅30条,发放水利法规宣传彩页6000份、宣传挂图130张等。在局机关、局属单位、基层闸管所悬挂宣传标语,在濮阳水利网站、微信发布“每天节约一滴水”公益广告;在城区主干道公交站牌宣传栏张贴宣传贴画;向市民发送宣传短信3万余条;在《濮阳早报》刊登专题文章,宣传近年来我市在水资源管理、水利建设方面取得的成就。二是开展新《行政处罚法》宣传。组织开展新《行政处罚法》学习,通过水利网站、微信公众号转载新《行政处罚法》宣传视频。三是开展“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利用机关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濮阳”等宣传标语,利用水利微信群推送宪法宣传微视频;开展水利普法“六进”活动,送法进社区、进企业,不断增强市民的爱水、惜水、护水、节水意识;增进企业落实水法规、保护水资源的观念和意识,预防和减少水事违法行为发生。
    (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年初,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建设、法律法规纳入我局《2021年县级领导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2021年机关政治业务学习计划》,按计划学习习近平依法治国重要讲话精神、涉水法律法规等,进一步培养全体干部职工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法制意识。举办了3期法律知识业务培训,围绕新《行政处罚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服务型执法、水利法律法规等方面,对我局机关公务员及水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法律法规培训。组织局机关公务员、局属单位负责人参加全市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组织全局执法人员参加全市2021年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组织市、县执法人员参加了省水利系统水行政执法业务骨干培训班;组织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全省《行政处罚法》知识竞赛,参赛率达到100%。组织局县级领导干部、机关工作人员开展法规知识测试活动4次。在水利系统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环境,进一步提高水利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业务水平。
    (五)规范权力运行,主动接受监督。加强内部财务监督,成立财务监督小组,制定《濮阳市水利局财务管理制度》,切实加强水利资金监管。制定印发《濮阳市水利局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加强对水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依法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水行政执法行为。主动接受执法监督,对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的“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要素落实不到位”问题、司法部门执法案卷评查反馈问题,建立了整改台账,落实整改责任,积极推进问题整改。认真执行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2021年出庭应诉行政案件1起。积极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2021年建议提案办理满意率100%。
    (六)依法处置突发事件。根据水利部门职责,积极做好我市内河防汛工作。制定《濮阳市金堤河防洪预案及超标准洪水应急预案》、《濮阳市马颊河防洪预案及超标准洪水应急预案》,为各级防汛指挥部门实施指挥决策和防洪调度、抢险救灾提供了科学依据。结合“水利讲堂”,由水旱灾害防御专家,对金堤河、马颊河防洪预案进行解读。组织开展水旱灾害防御会商暨实战演练会,增强水利系统防汛会商研判、防洪调度等应急处置能力。
    (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制定印发《濮阳市水利局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活动工作方案》,建立创建活动工作台账,成立工作专班,多次召开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动员会、推进会,对全局创建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开展示范市创建工作宣传活动,在机关办公楼设置“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宣传栏,利用机关电子显示屏、水利网站、微信群等平台,宣传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进展情况、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要论述等。全力做好创建资料收集整理上报工作,按时向市创建办上报我局工作进展情况和工作台账;及时在濮阳水利网“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专栏上传创建指标网络检索资料。在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第二次双月检查考评中被评为优秀等次。
    二、水利政务服务环境不断优化
    (一)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按照市“放管服效”工作部署要求,聚焦重点难点,全力推进水利系统“放管服效”改革向纵深发展。一是根据《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公布权责清单调整事项的通知》要求,做好省水利厅调整权责清单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二是提高政务服务事项便利度。全面推行“一网通办”,33个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实现从网上咨询、网上申报到网上预审、网上办理,网上办结率达到100%;全部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100%实现了“一窗”分类受理。三是水土保持、取水许可等审批事项推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提升行政审批服务便捷度,促进行政监管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四是全面应用推广取水许可电子证照,对新申请的取水户全面启用电子证照,提高了取水许可办事效率。五是积极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活动,主动接受行政服务对象满意度评价。我局审批服务事项好评率达到100%,无差评整改事项。
    (二)加强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组织制定印发我局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组织有关科室调整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检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库、执法人员库,对监管对象按计划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强化水利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
    (三)持续优化水利营商环境。一是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两条例”学习宣传,准确把握优化营商环境的原则、方向和要求。二是印发《濮阳市水利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制定水利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十条措施,进一步优化水利营商环境,提升水行政服务质量。三是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水利工程类项目审批流程由原来的四个阶段减少至三个,审批时限由去年的39个工作日减少至20个工作日。四是推进2020年营商环境评价反馈问题整改。组织有关科室对办理建筑许可、互联网+监管、政务服务能力提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部门网站公开行政执法人员名单、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接受社会监督。制定濮阳市水利局行政执法权责和处罚清单、岗责体系,落实责任主体。制定濮阳市水利局行刑衔接案件移送清单,规范行刑衔接机制。积极开展日常执法巡查工作,对取用地下水、城区河道、水土保持等开展水行政执法巡查,全年水事案件立案22起,全部结案。组织开展汛前河湖专项执法行动,对于排查出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推进问题整改。组织开展水事纠纷集中排查和调处化解工作,对排查出的3处水事纠纷,及时开展调处化解工作,切实维护良好水事秩序。
    (二)加强水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一是举办新版行政执法证件颁发仪式,举办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会2次,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省市举办的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2期。二是开展2021年水行政执法监督自查工作。市县两级水政监察单位围绕行政执法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执法队伍建设与管理等方面开展自查自纠。三是开展服务型执法建设。制定《濮阳市水利局2021年度推进服务型执法建设工作方案》,建立了《濮阳市水利局服务型行政执法(行政指导)制度》,制定了水利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并及时通过水利网站向社会公布。组织开展服务型执法实践,对我市部分企业开展服务型执法行动。
    (三)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三促一评”活动。一是及时安排部署。制定印发《濮阳市水利局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三促一评”活动方案》,组织召开“三促一评”活动动员会,对全局“三促一评”活动进行了具体安排。二是深入开展自查活动。组织相关科室,结合工作实际,紧紧围绕执法形象、执法质量、执法服务认真开展自查,在学习教育培训、执法卷宗、服务型执法等方面共查找出5个问题。三是积极推进问题整改。针对自查出的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建立了整改台账,落实整改责任,积极推进问题整改。组织开展法律知识学习教育培训、水行政执法卷宗评查活动。完善水行政执法制度机制,制定印发《濮阳市水利局水行政执法办案制度》、《濮阳市水政监察与执法责任追究制度》、《濮阳市水政监察执法“十不准”规定》等制度机制,进一步规范水行政执法行为,确保水行政执法形象、质量、服务得到提升,取得实实在在效果。
    2022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水利部、省水利厅关于水利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分析研究,做到依法治水,依法管水,为全市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主办:濮阳市水利局    地址:濮阳市人民路112-4号    电话:0393-6668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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