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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水利局 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4-12-25 14:14:34    点击:270次    [关闭本页]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水利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水,为水利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水利局党组高度重视依法治市建设工作,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听取依法治市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安排部署依法治水管水的重大问题,全面推进水利法治建设。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大问题亲自部署、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对水利依法行政、依法治水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市水利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二是深入谋划部署。将法治建设纳入我局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印发年度工作要点,多次召开法治建设专题会议和工作推进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安排部署依法治水管水的重大问题,全面推进水利法治建设。三是严格工作考核。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局机关年度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发挥考核评价“风向标”作用,有力推动水利法治建设工作各项任务落实。四是贯彻法治思想。自觉运用法治思维抓好深化改革落实,依法依规做好政务公开、行政复议等工作,全面推进水利法治建设。

  (二)坚持依法决策。局党组加强对《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中共濮阳市委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重大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工作的通知》《濮阳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市政府常务会议组织操作规程》等相关制度的学习,提升依法决策能力。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制定印发了《濮阳市水利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濮阳市水利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决策程序作出具体规定,对重大决策事项,严格遵守决策程序,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依法做出决策。发挥律师法律顾问作用,聘任河南优诚律师事务所2名律师具体处理我局相关法律事宜,参加重大决策集体决策会议,代理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对重要合同文件、重大事项坚持聘请法律顾问审查,发挥法律顾问参谋助手作用。印发《濮阳市水利局关于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制度的通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从2024年11月1日起,水利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组织开展党内行政规范性文件、决策环节制度文件涉企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印发濮阳市城乡供水条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农村供水部分),并在市司法局完成规范性文件备案相关工作。

  (三)加强水利普法宣传。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定印发我局年度普法宣传要点及责任清单,多措并举,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组织协调市直各单位、局属各科室单位开展第三十二届“世界水日”第三十七届“中国水周”“节水护水在行动”活动,收看2024年“节水中国行”“12.4宪法宣传日”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千城地标亮节水”活动,积极参与“节水在身边”全国短视频大赛,广泛开展“节水中国 你我同行”联合行动。2024年是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保障国家水安全重要讲话10周年,市水利局在“中国水周”宣传活动期间,联合市机关事务中心、市教育局、市工信局等单位开展节水宣传“进校园、进单位、进企业、进社区”活动。

  市水利局党组率先垂范落实普法责任,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精神,融入水利高质量发展全过程,不断推动依法治水走深走实。比如深化“河长+检察长”机制,和检察机关共同开展河湖安全保护普法工作。今年以来,水利系统共向检察机关移交问题线索13个,立案11起,有力推动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形成普法合力,构建普法大格局。再如开展2024年河湖安全度汛“百日攻坚”专项执法行动,出动巡查684人次,巡查河道1557公里、水域面积322平方公里,排查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有力打击了侵害河道、水利工程运行安全等违法行为。还有今年开展的违法取用地下水专项整治行动,全市共出动2508人次,排查小区1483个,查实违法5家,形成警示作用,保证全市地下水资源按规取用。

  (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年初,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建设、法律法规纳入我局《2024年县级领导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2024年机关政治业务学习计划》,按计划学习习近平依法治国重要讲话精神、涉水法律法规等,进一步培养全体干部职工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法制意识。举办了1期法律知识业务培训,围绕新版《水行政处罚实施方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服务型执法、水利法律法规等方面,对我局机关公务员及水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法律法规培训。

  (五)规范权力运行,主动接受监督。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一是完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拟定了《濮阳市水利局关于认真做好重大事项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报告工作的通知》,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列出了市水利局需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清单。二是制定了《濮阳市水利局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和报告制度》,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列出了市水利局干部选拔任用、工程建设、招标采购、行政执法、水行政许可、重要奖惩活动等方面权力容易干预的重大事项清单。加强日常监督,规范权力运行。在日常工作中,利用中秋国庆等重要节假日对机关领导班子、科室负责人、局属单位班子成员开展廉政恳谈、廉政提醒,开展廉政风险排查,签订廉政承诺书;6月开展了局党组、市纪委监察驻应急局纪检监察组“组组”会商;加强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吃喝、纪律作风、依法行政等工作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加强内部财务监督,成立财务监督小组,严格按照《濮阳市水利局财务管理制度》,切实加强水利资金监管。落实《濮阳市水利局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加强对水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依法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水行政执法行为。主动接受执法监督,对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司法部门常态化行政执法监督、执法案卷评查反馈问题,建立了整改台账,落实整改责任,积极推进问题整改。认真执行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2024年我局无行政诉讼案件。积极办理人大建议4件、政协提案1件,2024年建议提案办理满意率100%。

  (六)依法处置突发事件。根据水利部门职责,积极做好我市内河防汛工作。一是修订完善了濮阳市金堤河马颊河防洪预案和水旱灾害防御应急预案,为各级防汛指挥部门实施指挥决策和防洪调度、抢险救灾提供了科学依据。二是落实水利工程安全责任制。汛前提前落实了市管河道、水闸、堤防、泵站以及堤防险工险段等重要工程设施安全责任人名单,并在市水利局网站上进行了公布。三是举水旱灾害防御培训班,通过邀请水旱灾害防御专家授课,观看水旱灾害防御应对课程视频等方式,对水利系统干部职工进行培训。四是与濮阳县政府联合举办金堤河、黄河防汛应急演练,加强了防汛抢险队伍应对突发事件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五是落实了防汛物资保障。对市河道处防汛物资仓库进行了清查,盘点库存物资数量,完善物资调运制度。六是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各类防汛信息指令传达及时准确,及时有效应对突发水情险情。

二、水利政务服务环境不断优化

  (八)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按照市“放管服效”工作部署要求,聚焦重点难点,全力推进水利系统“放管服效”改革向纵深发展。一是根据《河南省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要求,做好调整权责清单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二是提高政务服务事项便利度。全面推行“一网通办”,33个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实现从网上咨询、网上申报到网上预审、网上办理,网上办结率达到100%;全部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100%实现了“一窗”分类受理。三是水土保持、取水许可等审批事项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提升行政审批服务便捷度,促进行政监管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四是全面应用推广取水许可电子证照,对新申请的取水户全面启用电子证照,提高了取水许可办事效率。五是积极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活动,主动接受行政服务对象满意度评价。我局审批服务事项好评率达到100%,无差评整改事项。

  (九)加强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组织制定印发我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组织有关科室调整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检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库、执法人员库,对监管对象按计划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强化水利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

  (十)持续优化水利营商环境。建立完善遥感监管、监督监管、信用监管“三位一体”的水土保持监管体系,加强水土保持监测三色评价成果的应用,规范生产建设项目和重大生产活动水土保持行为。配合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完成社会投资项目“用地清单制”改革。加强节水知识、法律法规宣传,促进节水意识,下沉单位,开展专业服务指导,打造“服务型节水管理”的优化营商环境品牌,更好的为企业开办和运营提供服务,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提升数据共享服务能力,全面应用推广取水许可电子证照,提高了取水许可办事效率。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十一)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落实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审查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部门网站公开行政执法人员名单、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接受社会监督。制定濮阳市水利局行政执法权责和处罚清单、岗责体系,落实责任主体。制定濮阳市水利局行刑衔接案件移送清单,规范行刑衔接机制。积极开展日常执法巡查工作,对取用地下水、城区河道、水土保持等开展水行政执法巡查,全年水事案件立案13起,结案10起。深化“河长+检察长”机制,和检察机关共同开展河湖安全保护普法工作。今年以来,水利系统共向检察机关移交问题线索13个,立案11起,有力推动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形成普法合力,构建普法大格局。开展2024年河湖安全度汛“百日攻坚”专项执法行动,出动巡查684人次,巡查河道1557公里、水域面积322平方公里,排查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有力打击了侵害河道、水利工程运行安全等违法行为。今年开展的违法取用地下水专项整治行动,全市共出动2508人次,排查小区1483个,查实违法5家,形成警示作用,保证全市地下水资源按规取用。

  (十二)加强水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举办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会1次,组织我局水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省水利厅、市司法局组织的2024年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审判行政执法同堂培训、全省水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提升培训、水行政执法培训班,完成培训和考试。开展服务型执法建设,严格贯彻落实《濮阳市水利局推进服务型执法建设工作方案》,建立了《濮阳市水利局服务型行政执法(行政指导)制度》,制定了水利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并及时通过水利网站向社会公布。组织开展服务型执法实践,对我市部分企业开展服务型执法行动。参加省厅、市司法局执法卷宗评查、检查、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并评查结果转发至水政支队和各县区水利局,安排他们对照问题清单,查排整改,提升执法水平;

  下一步,我局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水利部、省水利厅关于水利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分析研究,做到依法治水,依法管水,为全市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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