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水利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
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水利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现将省水利厅和省安委会的有关精神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落实。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豫政〔2012〕55号)要求进一步规范本单位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组织,完善事故现场的处置程序,明确工作职责,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各单位要结合《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豫水安监[2012]40号)要求,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做好预案演练工作,提高应对突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响应能力和救援技能。
附件: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要求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rar
201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