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水利局关于开展
水利工程建设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县(区)水利局,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了加强我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事故的发生,促进我市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确保2015年在水利工程建设领域不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按照省水利厅和市安委会的安排和部署,现就我市开展水利工程建设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工作安排如下: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水利工程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专项行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迅速开展行动。
二、加强检查,强化落实。
各单位要加强指导和监督,认真组织项目法人、施工和监理单位按职责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按季度汇总专项行动实施情况。各单位要制定详细检查计划,明确检查范围和要求,落实工作责任,结合这次专项行动整治的范围和内容,抓好水利工程建设监管、施工、监理等单位安全责任和安全保障措施落实。省水利厅将组成专项检查小组,于5月、10月对重点地区开展专项检查。
三、严格执法,严肃问责。
按照《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单位对施工现场无施工方案、不按施工方案及操作规程施工造成事故隐患的,一律依法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的,一律停工整改。专项行动期间因隐患排查治理不力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一律提请省相关部门依法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业整顿,并严格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广泛宣传,积极引导。
各单位要按照《水利部关于开展水利工程建设施工方案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和“安全生产月”活动,广泛开展安全宣传。对落实施工方案工作实施情况进行定期分析、总结、评估。
五、及时准确,报送信息。
各单位要及时总结分析检查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加强综合协调,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制度,做到如实报、及时报、不瞒报。各单位在组织开展执法和监督检查时,务必要及时填写专项行动检查表(附件2);在行动期间分别于7月3日、9月28日前将汇总表(附件3)通过水利安全生产信息上报系统上报。于2015年12月10日前将专项行动的书面总结报市水利局安监科(电子邮箱:pyssljajk@163.com)。
附件:河南省水利厅关于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水利工程建设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的通知(豫水安监[2015]21号)(请到河南省水利厅网站下载-建设管理-安全生产)
201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