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濮阳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17-7-6 11:15:39    点击:4813

濮水安监〔201726号

 

濮阳市水利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

  

各县(区)水利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汛期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现结合我市水利实际做如下安排,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汛期历来是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易发期,自然灾害多发、频发,且极易引发次生衍生事故。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强化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强化灾害天气监测预警和超前防范,确保汛期安全生产。

    二、突出重点,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单位要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水利行业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水利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水利行业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等工作,加强以在建工程,河道、水库、渠道、水闸等水利工程设施等为重点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间断地开展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不留死角,真正把汛期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宣传,强化应急值守。各单位要加大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和普及防汛、度汛安全知识,切实提高广大职工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同时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发现险情及时、准确上报和处置。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开展应急演练,确保预案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应急救援队伍,落实防汛抢险物资储备和抢险装备,切实做到常备不懈,确保安全度汛。

附件:濮水安监〔2017〕26号附件(点击下载

1.河南省水利厅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2.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2017年7月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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