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4)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22-12-6 16:58:55    点击:8270

市水利局牵头负责的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第4项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濮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机制》关于验收销号的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存在“指哪改哪、被动整改”现象。2021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及移交问题清单中指出,范县辛庄镇毛楼村生态旅游区违规建有大规模游乐设施,清单中点到的问题虽然按要求完成了整改拆除,但督察人员在拆除现场附近发现还有一处游乐场,同样违规建设大面积游乐设施。

二、整改措施

(一)7月底前调查核实督察组反馈问题,依法依规拆除毛楼游乐设施。

(二)举一反三,开展河流“四乱”问题排查整治,7月底前建立河流“四乱”问题整改台账,12月底前完成整改。

(三)强化河长制,加大巡河力度,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督促范县立即对毛楼游乐设施进行整改,截至6月底,违规游乐设施已全部拆除。

(二)督促各县区开展河流“四乱”问题排查,截止目前共排查出四乱问题70处,已全部整改完毕。

(三)督促各级河长巡河履职,6月份以来各级河长巡河共巡河13.9万次,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2年12月6日至2022年12月19日,共10个工作日)向市水利局反映。

联 系  人:徐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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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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