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水利局2009年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总结
2009年,我局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加强作风建设、提高行政效率、增加工作透明度、强化督导制约为目标,以公开、便民、勤政、廉洁、高效为基本要求,扎实推进政务公开,提高行政行为的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促进依法行政,取得了良好效果。现就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推进政务公开是提高政府施政水平,优化发展环境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快和谐社会建设、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保证,是强化权力监督、促进政府廉政勤政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的要求。我局工作处于服务“三农”工作的第一线,工作面广量大、点多线长,行政执法数量多,难度大,对象与过程复杂。一年来,我局通过解放思想、提高认识,破除陈旧观念,克服畏难情绪,查找差距,增强工作紧迫感,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措施到位,协调到位,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真正将人民群众最关注、最想了解的事项及时公开。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多次召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政务公开工作,制定了一系列的政务公开制度,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局机关及局属单位相关科室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织、协调、落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各科室、单位按照统一部署,精心组织、稳步推进、落实任务、明确责任,按时高质完成了政务公开既定任务。
三、建全政务公开制度
(一)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条例》是政务公开工作的基础法规和纲领性文件,我局认真组织学习,并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通过各种形式进行学习,增强工作的主动性,鼓励群众积极参与。
(二)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规范细化公开内容。依据条例,按照市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部署,遵循“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编制《濮阳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濮阳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及时报市政府,上网方便群众浏览。
(三)健全政务公开配套制度。根据市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有关文件的要求,健全我局政务公开各项配套制度,制定了《濮阳市水利局门户网站管理办法》等制度,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严格考核,使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将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结合在一起,加强监督检查,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年度考核目标,对政务公开的公示情况(内容、形式、措施)、执行情况(社会效果、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
四、建设“濮阳水利网”,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
筹建了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濮阳水利网,按照《条例》规定把需要公开的内容全部公布于众,开通以来,共发布信息800条次,点击率超过2000次。截至目前,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600余条。其中,通知公告160条,工作动态240条,公开指南10条,水利网站链接15条,机构职能3条,政策法规26条,其他信息42条。同时我局根据需要和实际,设置了信息公开管理窗口和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等场所、设施,为群众获取信息提供便利。健全和落实水利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准确发布涉水信息。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新闻媒体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作用,及时公开社会各界群众关心的涉水事项,并开办政务信息培训班,对参与此项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
五、提高服务质量,确保群众满意
我局以政务公开为契机,通过抓督查、抓落实、抓深化、抓特色、抓实效,全面推动机关效能建设扎实开展。全局广大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意识、公仆意识、服务意识、效能意识和廉洁从政意识明显增强。
以方便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监督为原则,努力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栏,使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办事程序和办事条件、办事依据和收费标准、办事时限和办事纪律上墙或上网。进一步推行挂牌办公、挂牌上岗、首问负责等工作制,同时设置了意见箱、投诉电话和行政服务审批情况反馈表。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通过服务窗口进行公开,使主要行政审批项目达到一站式办结,实践了便民服务的承诺。通过一系列措施,建立了与群众之间的信任关系,实现了由被动公开向主动公开的转变, 由“要我公开”变为“我要公开”,真正形成了水利为社会,社会办水利的和谐氛围,为全市水利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濮阳市水利局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