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表彰2011年度“龙乡精神杯”竞赛活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县区)
发布时间:2012-1-9 18:02:45    点击:7078

关于表彰2011年度“龙乡精神杯”竞赛活动

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县(区)水利(务)局、高新区农办: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拟对2011年度龙乡精神杯竞赛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现将表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受表彰的受表彰的先进个人应遵纪守法,没有违反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有关规定,否则取消评先资格;

2、受表彰的先进个人按要求填写“濮阳市2011年度‘龙乡精神杯’竞赛活动先进个人审批表”(附件一),此表请正反面打印,并开具县级计划生育证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证明和廉洁自律证明。审批表及证明于2012年1月10日下午5点前报市水利局人事科;

3、以县(区)为单位填写“濮阳市2011年度‘龙乡精神杯’竞赛活动先进个人汇总表”(附件二),汇总表于2012年1月10日下午5点前报送市水利局人事科(可发电子邮件,电子邮箱:pysljrsk@126.com);

4、填表时要认真核对人员姓名等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5、“龙乡精神杯”先进个人审批表及汇总表请在电子邮箱pysljrsk@163.com中下载,密码:888666。

 

 

联系电话:4401029

 

濮阳市水利局 

2012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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