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水利局
关于转发省水利厅安全生产相关制度的
通 知
各县(区)水利局,有关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规范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省水利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组织制定了《河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行)》(豫水安监〔2012〕40号)和《河南省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基本工作制度(试行)》(豫水安监〔2012〕42号),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
附件:豫水安监〔2012〕40号、豫水安监〔2012〕42号(附件请到濮阳市水利局网站下载)
二O一三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