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6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10-16 15:12:06 点击:2912
办理结果:B 是否同意对外公开:是濮阳市水利局
关于对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65号建议的
答 复
尊敬的孙亚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范县引黄取水指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计委和水电部关于黄河可供水量分配方案报告的通知》《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河南省黄河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细化方案的通知》(豫政〔2009〕46号)通知,河南省分配范县引黄水量指标为12400万立方米。 国务院于2012年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省政府于2013年印发了《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指出,按照国家确定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建立覆盖省、市、县三级行政区域的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县级以上政府要根据分配的阶段性水量控制指标编制年度取用水计划,依法对本行政区域的年度用水实行总量管理。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范县县委、县政府及水利局请范县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新思路,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优化种植结构,减少高耗水作物种植比例,多措并举实现节水和水资源的高效利用;推进农田节水灌溉建设,通过引水调水、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等措施,科学预判灌区用水,提高用水效率;优化产业结构和提高中水利用率,推进工业企业水平衡测试常态化工作;进一步提升节水器具的普及率,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有待进一步降低,尽快改造老化管网设施,降低管网漏损造成的水资源浪费。 我们再次对于您提出的建议表示感谢,您的支持是我们工作的不竭动力。希望您继续关注支持我市的水利工作,对您提出的建议,我们一定认真吸收,积极落实,不断提高水利工作水平。 2020年10月12日
(联系人:孙习瑞 联系电话:0393—6668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