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果:A 是否同意对外公开:是濮阳市水利局
关于对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237号提案的
答 复
尊敬的刘延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保护濮水河势在必行”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濮水河是我市城区内的一条生态河、防汛河,还兼引黄灌溉补源任务,治理好濮水河,彻底实现“水清、岸绿、景美”是我们的共同心愿,同时,也是我局长期为之奋斗的工作目标。按照责任分工,对濮水河运行管理共有三部门承担:市水利局负责河道及水工程设施管理、清淤疏浚、生态水调配、防汛减灾;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岸坡绿化、河坡及人行道日常保洁、人行道护栏建设及日常管理、雨水口管理、水面漂浮物打捞、截污治污、照明等设施管理;市环保部门负责排污口批建、水质检测、水污染执法等。为加强对河道管理,提高管理水平,2017年以来,我市全面实行“河长制”,濮水河市级河长由分管环保的副市长担任,区级河长由开发区、华龙区主管副区长担任,乡级河长由沿线办事处主任担任。 多年来,我局坚持日常河道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沟通、协调,很多涉河问题都能在第一时间得到解决,使濮水河整体向好,但离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不少差距,特别是您提案中列举的排污问题,一直长期困扰着濮水河良性运行,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为保持濮水河水水质,我局每年引大量的黄河水对濮水河进行调换水,引黄过流时间在250天以上,2018年又对河道进行了彻底清淤治理。 濮水河水污染主要原因是由城市雨水管道雨污混排和第二污水处理厂经常性停产污水无法处理造成的。水污染表象在河道,问题在岸上。一是濮水河沿线共有21个雨水口和2座市政雨水泵站排水口,雨污混排长期存在,平时部分闸门跑冒污水,特别是胜利路桥、古城路桥、昆吾路桥、京开路桥雨水口尤为严重。二是第二污水处理厂经常性停产导致污水无法处理,污水直接从胜利路、中原路跑冒出路面排入河道,直接污染了濮水河、马颊河。 关于以上问题,我局多次向上级报告,并积极协调。今年6月,市领导召集环保、水利、市城市管理局、开发区、华龙区等部门负责同志在濮水河胜利路桥召开现场会。会议明确:由市城市管理局尽快制定截污治污方案并组织实施。我们迫切希望濮水河截污治污方案早日实施,彻底解决城市河道排污问题。同时,我局将持续关注此问题,尽最大努力协调有关部门减少污水排入河道。我们再次对于您提出的提案表示感谢,您的支持是我们工作的不竭动力。希望您继续关注支持我市的城市河道工作,对您提出的建议,我们一定认真吸收,积极落实,不断提高城市河道管理工作水平。
2020年9月22日
(联系人:尚东富 联系电话:0393—8507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