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水安监〔2016〕4号
濮阳市水利局
关于印发2016年濮阳市水利安全生产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水利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了做好2016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现结合我市水利工作实际情况制定了《2016年濮阳市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点》,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2016年濮阳市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16年3月4日
附 件:
2016年濮阳市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为了做好2015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底线思维”,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的要求,结合我市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2016年我市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各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利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安全责任制,严格落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深化安全专项行动,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大安全教育培训,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不断提升全市水利安全管理水平,为我市水利改革发展提供安全保障,确保“十三五”我市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体系,细化目标,严格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
1、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局机关相关科室要加强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局属各单位要切实落实所管水利工程的安全管理责任,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要加强对工程建设过程的安全管理。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抓好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认真履行好管辖范围内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职责,推动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强生产经营单位班组管理、岗位管理和现场管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2、进一步细化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市局将根据本年度工作安排,进一步细化各科室和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明确安全生产目标,分别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各单位要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按照各单位主要党政领导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领导责任人的要求,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所属单位主要领导、落实到工作部门、落实到具体人员,将工程建设的施工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到项目法人、施工监理、施工企业等参建单位。
3、强化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工作。推动各单位建立完善水利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机制,督促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工作。
4、加大生产安全事故督导和责任追究力度。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加大对生产安全事故的督导,对典型事故进行通报。加强相关违纪违法案件线索移送的信息沟通,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吸取事故教训,强化预防措施,严格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强化安全生产行政问责。
(二)突出重点领域,加强安全监管
5、做好重点施工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安全监管。强化对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全过程和全员安全监管,以大中型水利工程、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闸除险加固等水利建设项目为重点,严格落实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继续深入开展各项专项整治,重点对隧洞、高边坡、深基坑、大型脚手架等施工部位和工程开工、高危作业施工、现场安全措施、持证上岗以及生活区防火、用电、用气等环节的监管,强化施工交通运输安全和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管理,力争排除制约水利建设发展的一切不安全因素。
6、切实做好各类水利工程的安全管理。落实水库大坝安全管理责任制,严格执行水库调度规程,完善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加强水库大坝、闸门、隧洞等重点设施和部位的安全巡查、监测。
7、加强水利工程勘测设计等安全生产管理。督促水利勘测设计单位严格执行有关技术标准和规程,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作业人员安全防护意识与应急救援能力。
8、强化后勤安全管理。加强办公楼、家属区等消防安全及保卫工作,强化水电气暖等各类管线和交通运输工具安全管理。
(三)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强化隐患排查治理
9、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对在建和已建水利工程开展全覆盖安全监管,对各地所属水利工程按照工作计划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进行安全检查。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建立隐患治理督办台账,严格落实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
10、扎实开展水利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全力抓好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专项整治,深入开展重大水利建设项目安全巡查,深化水利行业打非治违,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章指挥、违规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严格追究事故责任。
11、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整改。进一步落实日常安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扎实做好日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和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度,抓好隐患排查治理的督促检查与信息报送,逐级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做到安全隐患治理整改措施、资金、期限、责任人和应急预案“五落实”。
12、做好重点时期的安全监管。继续组织全市水利系统开展汛前、汛期安全检查工作,严格汛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督促整改和汛期的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确保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强化五一、中秋、国庆及元旦等重要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确保节假日期间的生产安全。
13、加强对局属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督促局属单位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预案,切实做好事故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建立健全隐患整改销号制度,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到位。
(四)推进长效机制建设,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14、加强水利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推动水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监管机构,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充实管理人员,确保监督管理工作有效开展。指导督促水利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和承担建设任务的施工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落实专管人员,确保水利项目施工安全。同时,加强水利安全监管队伍廉政建设和能力建设,强化责任意识,努力建立自觉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促进水利事业安全发展的高素质水利安全监管队伍。
15、大力推进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组织各单位开展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
16、加强水利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根据全国水利安全生产信息上报系统,进一步加强对各单位水利工程安全监管,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信息报送有关规定,落实水利生产安全事故月报和快报制度,做好水利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月报季报通报工作,确保安全生产信息统计报告的准确、及时、可靠。
(五)加强安全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17、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党和政府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组织开展好以“强化安全发展理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为主题的第15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努力营造“以人为本、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促进水利从业人员安全意识的全面提高。
18、加大安全生产培训力度。着力推进安全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安全监管人员和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进一步加强各级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工作,提高水利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能力,提升安全监管效能。强化对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班组长和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切实加强从业人员的岗前安全教育、定期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的落实,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职工安全意识和技能,强化生产一线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与防护技能。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意义和重要责任,要将开展水利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作为一项重点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保障机制,狠抓责任落实,强化监督管理。单位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分管领导要切实履行职责,深入一线加强督促检查,及时解决落实中遇到的问题,逐级分解目标,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扎实开展。
(二)周密部署,务求实效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完善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重点工作,拿出具体措施,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抓好安全工作落实。要及时对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按照目标考核要求,做好阶段总结,并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三)突出重点,强化监管
水利安全生产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做好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统筹兼顾、点面结合。各单位要切实抓好隐患排查、事故防范和安全监管工作。既要突出重点时段以及重点部位、重要设施和重大危险源,又要注意日常检查和其他作业场所和部位,做到不留死角,切实把隐患治理和事故防范工作抓好抓实。
(四)统筹协调,形成合力
各单位要按照本要点要求,加强协调联动和沟通配合,与防汛检查、水利建设工程稽察、督导等工作紧密结合,加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和落实。要加强舆论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和舆论工具,及时反映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全员大抓安全生产的良好舆论氛围。要认真执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八项规定,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基层和现场,找出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