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水安监〔2016〕22号
濮阳市水利局
关于做好主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水利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水利厅和市安委会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现结合我市水利工作实际,就主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高度重视主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今年汛期的严峻形势,尤其要对我市主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按照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的要求,切实将汛期各项防范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专责,健全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水利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二、突出做好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工作,强化监督检查
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特点,立即安排部署检查工作,突出抓好在建水利工程的隐患排查,对重点项目、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实施重点监控,严格落实汛期相关安全工作措施,切实整治和排除各类事故隐患,严防暴雨、洪涝等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三、加强汛期应急值守,提升处置突发事件能力
各单位要做好水利工程在建项目的应急管理工作,完善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落实项目各参建单位之间的应急协调联动机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畅通信息传递渠道,对突发生产安全事故,务必快速有效处置,并按照规定及时如实上报。
附件:河南省水利厅关于转发做好主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豫水安监[2016]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