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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水利局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暨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发布时间:2016-12-2 11:56:47    点击:2726次    [关闭本页]

濮阳市水利局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暨
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11月30日,濮阳市水利局召开由各县区水利局、局属二级单位、局机关业务科室和安全生产巡查组参加的安全生产专题会议。传达贯彻全国、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并结合我市水利实际,动员部署开展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市水利局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邵永胜对开展大检查工作进行了具体的安排部署。一是加强对在建工程安全检查和监管。以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工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小农水项目县等工程为重点,全面检查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是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在大检查活动中,要一并开展建筑施工顸防坍塌事故专项检查。二是要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运行安全管理,重点做好河道运行、桥闸、启闭机、供水设备、安全设施等隐患排查,认真检查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规章制度和日常巡查记录、安全防范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三是对办公楼、家属区、工地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面排查,检查这些场所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警示牌与安全疏散通道设置以及消防器材配备等。四是要根据冬季和节日安全生产特点,切实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和防护措施。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抓紧整改,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并做到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和应急预案“五落实”。
    市水利局局长孙文标要求各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相结合的原则,全面排查在建工程、水利设施、河道等,对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安排、再检查,不留死角,有针对性的解决安全生产工作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对辖区内所有危桥进行摸排调查并向当地政府报告;按照安全生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工程验收后要及时移交管理单位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在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同时明确其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对于存在重大隐患或者隐患整改不达标的在建工程,责令停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