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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2009年度全市农业水费征缴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09-8-18 08:07:48    点击:4537次    [关闭本页]

   8月11日我市召开2009年度农业水费征缴工作会议,会议由市委常务副秘书长黄守玺同志主持,市财政、监察、审计、水利、农监部门的主要领导和各县(区)委副书记、分管水利工作的副县(区)长及县(区)有关单位参加了会议。会上,市水利局局长梁臣朝同志传达了《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濮阳市2009年度农业水费征缴工作意见>的通知》,市委副书记盛国民同志作书面讲话,市政府副市长郑实军同志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郑实军副市长指出,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农业水费征缴工作的责任感。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从实际出发,充分认识依法征缴水费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采取得力措施,扎实工作,切实抓好今年的农业水费征缴工作;二是明确农业水费征缴的依据、标准、任务和时间要求。三是采取得力措施,积极稳妥地按时足额完成今年农业水费征缴任务。各县(区)要研究制定方案,明确工作重点;搞好宣传发动,营造舆论氛围;强化领导责任,精心组织推进;严格兑现奖惩,确保任务完成;严明工作纪律,确保社会稳定;加强水费监管,发挥工程效益,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效益区用水需求,促进农业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让群众满意。

   市委副书记盛国民同志在书面讲话中指出,一是要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农民理解、支持水费征缴工作,增强缴纳水费的自觉性;二是要坚持依法征缴,强化监管,严禁增加农民负担;三是要实行阳光操作,增加农业水费征缴透明度;四是要注意工作方法,确保农村稳定;五是要切实加强对农业水费征缴工作的领导。强调水费征缴工作事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会议的统一部署,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今年农业水费征缴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会议召开的当天,华龙区、清丰县率先完成了上交市农业水费及沉沙池占地补偿费任务,为其他县(区)做出了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