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水政监察队伍
文明执法创建活动成绩显著
近年来,濮阳市水政监察队伍根据全省水利系统“水政监察队伍文明执法示范窗口单位”创建标准,严格按照省厅总队、局党组意见及水政监察章程的“八化”标准抓好自身建设,在执法工作上不断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建立健全了管理制度,规范支队执法行为等工作,不断开创和探索执法新思路、新理念,逐步建设成了一支政治觉悟高、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纪律严明的高素质水行政执法队伍。
我市水政监察队伍建设主要从四个方面入手,规范水政监察队伍建设:一是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勇于创新。定期对水政执法工作进行讲评和评议,增加执法的透明度和提高办事效率。认真开展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专业知识培训考试、队伍军事化训练和管理,模拟执法演练活动等,并根据季节性的特点有针对性的抓好重点工作,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二是依法治水,严格执法。近几年,全市主要对建筑、洗浴等行业的开展了专项治理,并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今年六月份,我市各级水政监察队伍共查处各类水事违法案件148起,其中立案12起,结案11起,接到群众举报案件10起,处理8起,批评教育107人次,有力维护了水法律法规的严肃性。三是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业绩考核,明确分工,明确岗位职责,考核内容细化分解到人,重在平时督促、检查。四是注重形象,遵规守纪。作风严谨,公道正派,文明形象是行政执法工作和执法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紧紧抓住作风建设不放松,以严格作风纪律促进执法能力提高。在执法工作中对重大问题实行讨论回避和听证制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事,并实行舆论监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牢固树立文明执法、文明办案和文明管理。
濮阳市各级水政监察队伍经过近几年的不懈努力,日前在争创
全省水利系统文明执法示范窗口单位活动中,市水政监察支队、濮
阳县水政监察大队、清丰县水政监察大队以及范县水政监察大队荣
获“全省水利系统水政监察队伍文明执法示范窗口单位”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