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水安监〔2012〕13号
濮阳市水利局
关于印发《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水利(务)局,局属各单位,各在建工程管理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根据《濮阳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2年 “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濮市安委办〔2012〕8号)和《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水安监〔2012〕15号)要求,我局制定了濮阳市水利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安排部署,坚持安全发展,围绕促进全市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实现省政府提出的“三提三减一避免”的工作目标,突出“科学发展、安全发展”这一主题,面向基层、面向水利职工,普及安全法规和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落实水利安全生产政策。
二、活动主题
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是: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安全生产月”活动定于2012年6月1日至30日。
四、组织机构
由市水利局组织、指导和监督“安全生产月”活动。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组织,负责落实水利局“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并落实工作。
五、活动主要内容与安排
(一)统一行动
按照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统一安排,参加各级安委会举行的统一活动:
1、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视频会;
2、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6月4日至10日)活动;
3、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6月10日)活动;
4、安全文化周(6月11日至17日)活动;
5、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6月18日至24日)活动;
(二)自行组织活动
1、“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单位要积极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大力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努力提高安全文化素质,强化职工的安全意识以及“安全生产月”主题和我市“安全生产月”工作要求方面的宣传,为推动我市水利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和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提供强有力的舆论、精神和文化支持。各单位可采取在建设工地、单位门口等地张贴、悬挂安全文化理念、“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画、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安全常识、事故警示图片、水利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和警示用语等宣传资料。重点宣传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 “安全生产年”的意义、目标、任务和措施、水利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先进典型等。
2、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各单位组织做好全国水利系统安全生产知识和第四届“安全河南杯”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推动安全生产知识普及。同时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和特点,组织广大职工开展安全生产法规、工程管理、工程建设、机电运行方面各种形式的安全知识竞赛活动,达到深入宣传普及安全知识、提高职工遵章守纪自觉性以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目标。
3、全面开展汛前安全生产大检查。根据水利工作实际和特点,以“安全月”为契机,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大整改活动,要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情况以及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检查要注重实效,真正消除事故隐患,杜绝违章行为,确保汛期安全生产。
4、开展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和中小河流治理建设项目专项安全生产督查。对在建中小河流治理和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工程项目现场检查督导,以项目为单位填写检查督导记录表,并记录配套资金到位、建设管理、建设进度、工程质量、防汛度汛等情况,切实加强领导,周密组织,落实责任,确保今年安全度汛及年底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省水利厅将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进行抽查督导。
六、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2012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策划,精心组织。要从本地特点出发,精心选取“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内容,加强策划,贴近社会、贴近职工、贴近单位生产情况,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和计划,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检查活动。要面向水利基层和生产一线,动员和组织水利职工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月”活动,普及安全知识,传播安全文化,营造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统筹安排,保障投入。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进行统筹安排。要按照活动方案核算所需资金,保证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活动的各项费用,并确保落实到位,保障“安全生产月”各项宣传活动的顺利开展。
(三)结合实际,开展 “三项行动” 。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与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认真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水利工程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行为;深入开展以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汛期安全生产为重点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大水利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四)加强检查,注重实效。各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要加强对活动开展情况的检查,及时交流经验,提高活动成效。市水利局将对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月”实施方案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五)认真总结,注重实效。安全生产月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进行认真总结,推广开展安全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并形成文字材料于6月30日前报水利局安全监督科。水利局将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情况进行通报,使“安全生产月”活动真正起到以月促年的作用,为实现水利安全生产目标奠定良好的基础。
联 系 人:孙大鹏
联系电话:0393-6665258(办) 13903933033(手机)
电子邮箱:pyssljajk@163.com
备注:濮市安委办〔2012〕8号文件可到濮阳市安监局网站下载;
豫水安监〔2012〕15号可到河南省水利厅网站下载
二〇一二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