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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豫安委办〔2012〕27 号文件切实做好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8-30 17:25:06    点击:5169次    [关闭本页]

濮阳市水利局

关于转发豫安委办〔2012〕27 号文件切实

做好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水利局,各在建工程管理单位:

     现将《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近期我省4起较大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情况的通报》(豫安委办〔2012〕27 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文件精神,开展一次建设工程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杜绝“以包代管”,严肃查处“三违”等非法违法行为,避免建设工程事故的发生。届时,市安委会将组织相关专家,对建设工程施工工地进行全面抽查,对发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不力,工程违法违规转包、分包、托管、代管、挂靠,“以包代管”等情况进行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豫安委办〔2012〕27号

豫安委办〔2012〕27 号.doc

二O一二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