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今年2月底3月初水利部、财政部将对2012年前实施的133条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绩效考评,省水利厅要求,各单位在气候条例允许的情况下,抓紧完成建设任务,并务于2013年1月15日前完成投入使用验收或竣工验收,未完成投入使用验收或竣工验收的,省厅将在全省通报批评。涉及我市的项目有:
1、南乐县永顺沟治理工程
2、南乐县徒骇河治理工程
3、清丰县潴龙河治理工程
4、清丰县马颊河治理一期治理工程
5、濮阳县回木沟治理工程
6、南乐县马颊河吉七闸下游段治理工程(市级)
7、清丰县马颊河高庄闸至吉七闸段治理工程(市级)
8、范县孟楼河治理工程
9、台前县梁庙沟治理工程(已验收)
根据省厅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水利局定于2013年1月8-13日对上述项目进行投入使用验收或竣工验收,请各单位抓紧准备,按验收规程要求完善资料,并申请验收。市水利局将根据申请情况及时组织验收,不提出验收申请导致不能验收的,后果自负。
联系人:王震 电话:4401115
二〇一三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