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水利局
转发河南省水利厅关于《河南省水利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法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水利局、局属有关单位:
现将《河南省水利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法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水建[2013]1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组织好学习并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发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