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水利局
濮阳市水利局
关于开展汛前水利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
各县(区)水利局,局属各单位:
为了切实做好汛前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进一步落实各项安全责任和度汛措施,促进全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全面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规生产建设经营行为,确保安全度汛,坚决杜绝重特大、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促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水利部水安监[2013] 175号和省水利厅豫水安监[2013] 16号文件精神,现就开展汛前水利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安排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工作安排
即日起开展全市水利汛前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一)检查范围及主要内容
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打击非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情况;施工、生产作业场所安全防护情况;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和救援演练情况;落实水利工程各项安全度汛措施,严格执行专项安全技术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情况;职工(包括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重要岗位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以及劳动保护用品配备使用情况;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调查处理安全事故和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等。还应检查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和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防汛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度汛方案等安全生产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防汛预案制定情况;防汛物料储备与防汛抢险队伍落实情况;通讯保障情况等。
(二)检查时间及信息报送要求
即日起各水利建设项目法人、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单位和生产经营单位要迅速组织开展汛前安全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全面治理安全隐患。各单位应同时组成检查组对所管辖的重点项目和生产经营单位自查整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各单位监督检查工作应在4月25日前完成。
各单位要及时分析本单位汛前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总体情况,形成汛前安全生产检查书面总结报告,填写《汛前水利安全生产检查情况统计表》(附件2)、《汛前水利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附件3),务必于4月26日前将总结报告和附表报市水利局安全监督科。
省水利厅将适时派出检查组对汛前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进行抽查。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
各单位要切实重视汛前水利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严格按照要求,结合实际,研究确定汛前安全生产检查方案,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
(二)强化责任,认真开展自查和检查工作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汛前水利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汛前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直接责任人,要严格按照确定的检查内容,组织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单位和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对自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明确整改责任、措施和时限,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联系人:孙大鹏
电 话:6665258(兼传真)
电子邮箱:pyssljajk@163.Com
附件:1、汛前水利安全生产检查大纲;汛前水利安全生产检查情况统计表;汛前水利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请到濮阳市水利局网站下载
2、水安监[2013] 175号请到水利部安全监督司网站下载,豫水安监[2013] 16号请到河南省水利厅网站建设管理栏目下载
二O一三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