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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标文件发布的时间和招标文件获取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7-2 09:37:22    点击:3187次    [关闭本页]

关于招标文件发布的时间和招标文件

获取要求的通知

 

根据省水利厅建管处的通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发布招标公严格招投标备案制度:
    代理公司选定之后,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五个工作日之前、发售招标(资格预审)文件五个工作日之前和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分别将招标报告、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提交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2.发布招标公告要明确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及进场交易的时间地点。

    3.发布招投标公告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点30分——11点

     下午:15点30分——17点

     4.各县区水利局和有关单位,所有在建水利工程要求必须严格制定度汛实施方案,明确责任,确保安全度汛。

 

 

 

 

201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