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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14-6-11 17:24:21    点击:4875次    [关闭本页]

濮阳市水利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
紧急通知

 

各县(区)水利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二级单位:
    目前,已进入汛期,一些地方连续出现大范围强降雨,由此也引发了多起安全事故。按照省水利厅和市安委会的安排部署,为了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做好汛期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现结合我市水利实际作如下安排,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推进近期水利安全生产工作
    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要高度重视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各单位要各司其职,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务必要落实参建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将安全责任分解细化,落实到人。
    二、吸取事故教训,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组织开展一次全面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以在建工程、堤防、水闸、泵站等各类水利设施为重点的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对施工工地、桥涵隧洞、生产厂房、职工宿舍、临建设施仓库板房等建筑和重点部位的隐患排查。
    各单位要深刻吸取近期安全生产事故教训,突出加强汛期期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对工程施工度汛方案及高边坡深基坑隧洞等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制定和落实情况,督促参建各方做好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各单位要不间断地开展隐患排查,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不留死角,真正把本次全面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汛期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三、进一步深化预防坍塌“回头看”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各单位要以在建水利工程为重点,进一步落实《关于开展水利建筑施工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回头看”的通知》要求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加大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排查和处罚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抓住隐患不放手,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要限期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停产停业整改或停止使用,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坚决停产整顿或依法关闭对于拒不整改的,要将情况及时报本级党委政府,按照上限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强化水利建筑施工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回头看”,重点开展“八看八查”。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加大对非法违法行为的纠正力度和整改措施落实的督促检查,要按照通知要求建立相关制度,切实做到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安全生产无事故,严防各类事故重复发生。
   四、进一步加强水利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和处置能力建设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汛期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及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以及事故信息报告制度,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各项应急预案,做好物资、装备、队伍等各项应急准备,组织开展好汛期防洪度汛应急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能够及时有效的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并按规定及时上报,确保全市汛期安全生产。
    附件:豫水明电[2014]27号(请到河南水利网下载)
          濮市安委明电[2014]8号(请到濮阳市安监局网站下载) 
                                                   
                             2014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