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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水利局关于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0 15:17:06    点击:4021次    [关闭本页]

濮阳市水利局
关于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
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水利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水利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夯实我市水利安全生产基础,现将《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豫发〔2014〕23号,以下简称《意见》)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要求认真做好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学习宣贯工作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紧紧抓住“以人为本、安全发展”这个主题,深刻认识新时期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全面加深对《意见》精神内涵的理解把握,自觉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统一思想,积极主动地抓好《意见》各项要求的贯彻落实。
    《意见》全文以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价值理念,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对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源头治理、综合整治、考核激励等体制机制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二、全面开展《意见》学习宣贯工作
    各单位要将学习宣贯《意见》的工作和新《安全生产法》宣贯工作结合起来,充分利用网络、报纸、悬挂条幅等形式广泛宣传《意见》精神内涵,普及安全生产知识,为《意见》的学习宣贯工作创造良好的宣传氛围。要将《意见》纳入广大职工安全培训教材中,及时召开领导班子会议,进行专题学习,提高水利职工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提升职工自我保护能力;各单位要抓紧根据《意见》制定相关制度,重点抓好“五个全覆盖”,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基础组织、基础工作和基本能力建设薄弱的问题,推动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切实落实“三同时”(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原则。完善细化安全生产考核办法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奖惩办法,加大安全生产表彰奖励力度,严肃安全生产问责追究和“一票否决”制;各单位要切实强化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将建立安全生产现代治理体系和提升治理能力摆在突出位置,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建立整体联动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安全发展源头治理、企业安全诚信管理、安全生产考核激励、重大危险源挂牌督办、安全生产经费保障等机制,为水利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提供长效机制保障。
    三、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贯彻落实效果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对《意见》学习宣贯活动亲自研究部署,及时召开领导班子会议传达贯彻,研究制定学习宣传贯彻计划方案,保障宣传经费投入,同时有机结合近期部署的新《安全生产法》宣贯工作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开展《意见》宣传贯彻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宣传工作与整体工作统筹协调推进;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单位《意见》学习宣贯工作负责,抓好本单位的宣传贯彻工作。结合新《安全生产法》的宣贯,开展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多渠道、大范围学习宣传《意见》,切实把各项宣传贯彻工作落到实处;各单位要认真开展《意见》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强化对本单位内督促指导。省厅将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为确保本次学习宣传贯彻做到实处,各单位于2015年2月20日前将本次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市水利局安监科。邮箱pyssljajk@163.com

 

   附件:

 

              201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