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适老化模式 | 无障碍阅读

您的位置:首页 >> 防汛抗旱防汛抗旱

5月15日全市开始防汛值班
发布时间:2016-5-16 16:08:48    点击:3480次    [关闭本页]

5月15日全市开始防汛值班

    按照省防办通知精神,市防办于5月13日下发《关于做好2015年防汛值班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区防办和市有关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于5月15日起开始正常防汛值班。市防办要求各县区防办和有关单位密切关注天气和雨水工情变化,遇重大事件、突发事件、险情、灾情必须第一时间上报市防办;要保证防汛会商指挥系统和通讯设备运行正常,确保防汛信息及时上传下达;要坚持24小时带班和值班制度,不准脱岗。市防办将定期抽查,确保带班和值班人员坚守岗位,并对抽查情况进行通报。目前,市防办和各县区防办及市有关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已开始24小时防汛值班。
(市防汛抗旱办公室提供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