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濮阳市水利局河道管理处会同南乐县水利局河道管理所和水政监察大队人员开展《濮阳市马颊河保护条例》宣传活动。活动中,工作人员通过布置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解答等方式向过往群众进行了宣传。
《濮阳市马颊河保护条例》是我市建市34年来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在我市依法治市进程中具有里程牌的意义。市委高度重视《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要求在《条例》正式实施之前做好宣传动员,提高全社会的环保法治意识。
为此,南乐县水利局积极配合市河道管理处,沿南乐县马颊河沿线主要乡镇、街道、人员密集处进行宣传、解说。掀起了《条例》宣传学习高潮,营造了保护马颊河环境的良好氛围。
(南乐县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