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水安监〔2017〕21号
濮阳市水利局
关于开展高温汛期安全隐患排查
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县(区)水利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濮阳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高温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濮安委〔2017〕6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关于印发濮阳市水利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濮水安监〔2017〕15号)和《关于做好汛期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濮水安监〔2017〕17号)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汛期生产安全。并于每月30日前报送统计报表,9月20日前报送专项行动总结(邮箱pyssljajk@163.com)。 附件:1.《濮阳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高温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濮安委〔2017〕6号) 2017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