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水安监〔2017〕27号
濮阳市水利局
关于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的通知
各县(区)水利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按照省水利厅和市安委会有关要求,现将我市水利行业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工作安排如下,请认真贯彻落实。
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要结合实际情况,突出重点,强化指导、督促和检查,同时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切实落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部门的综合监督责任,各专业部门分类指导和专业监管责任,确保水利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到实处。
附件:1.河南省水利厅办公室转发省安委办关于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的通知(点击下载附件)
2.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的通知(点击下载附件)
2017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