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各县(区)水利局,局属相关单位:
根据水利部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国水文化遗产图录〉内容征集的通知》(文明办〔2017〕10号)要求,水利部文明办将面向各地征集具有代表性水文化遗产案例。请结合各地,各单位实际,积极开展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征集活动,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对照《中国水文化遗产图录》章节目录,广泛收集反应本地区本单位具有典型特色的水文化遗产。
二、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报送材料。注意水文化遗产征集时间年限,文字介绍、图片照片等材料的具体要求,保证报送材料符合标准。
三、各单位要加强对报送材料的审核,确保报送材料内容翔实无误,无语法、文字及常识性错误。于11月30日之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报送市创建办邮箱。
联系人:于宁波 电话:0393-6668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