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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水利局关于做好今冬明春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5 10:43:25    点击:3407次    [关闭本页]

濮水安监〔2018〕2号

濮阳市水利局

关于做好今冬明春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

各县(区)水利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全市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有针对性的加强冬春季节电气火灾防范,深刻汲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力度,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现就今冬明春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加强电气火灾防范宣传教育培训

各单位要结合行业特点,加强针对性宣传培训,对相关人员加强日常宣传和警示教育,督促落实电气火灾防范责任,全面提升电气火灾防范能力。

二、开展电气火灾隐患排查

一是开展水利建设工程电气火灾隐患排查。开展针对在建工程施工现场、临时办公场所、居住场所的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和电气施工质量专项检查,重点排查违规拉接临时用电线路、违规电焊切割作业、违规使用大功率电热器具、超负荷用电等问题隐患,督促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履行质量安全责任,严格依标设计、按图施工、严格监理,预防和减少偷工减料、使用劣质电器产品和施工不规范导致的“先天性”电气火灾隐患。二是开展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电气火灾隐患排查。严查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用电安全管理责任制,相关从业人员安全培训不到位,未持证上岗,用电线路敷设不规范,私拉乱接电缆电线,用电负荷超额和使用“三无”电器产品,电气设备损坏不及时维修,用电线路老化不及时更换,用电系统不及时维护保养等。三是开展人员聚集场所电气火灾隐患排查。重点排查消防系统设施设备变压器配电箱电路设施设备,电热器具,电气线路、违规停放电动车和电动车充电等问题。四是鼓励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定期开展电气安全检查、检测和维护。

三、推进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建章立制

各单位要在电气火灾隐患排查的基础上,总结经验,查找并解决问题,制定电气火灾综合治理长效机制。

四、责任分工

各县区水利局负责本辖区的电气火灾隐患排查;局机关各业务科室负责监督检查分管业务范围的电气火灾隐患排查;各水管单位和项目法人履行本单位电气火灾隐患排查的主体责任;局办公室负责电气火灾防范宣传教育培训和局办公楼、家属区等电气火灾隐患排查,监督检查局属单位电气火灾隐患排查;其他各单位负责本单位的电气火灾隐患排查。

 

                            2018年115日

濮阳市水利局办公室                     2018年1月15日印发